当兵60岁以后每月多少补帖
以东莞为例,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适用对象: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3日)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对象界定:
1、对年龄的界定。对年龄的界定以身份证为准;出现个人档案与身份证不符的,以身份证为准。
2、对服义务兵役年限的界定。对服义务兵役年限的界定以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为准,以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的跨年度数计算,即: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跨了几个年度就按几年计算;出现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不符的,以个人档案为准。
3、对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时间的界定。以满60周岁的当年度起算。即:2011年满60周岁的自2011年8月份起算发放;2012年及以后满60周岁的,自当年度1月份起算发放。
扩展资料:
认定程序:
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和市民政局统一调查、申报和审定。主要以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审查依据。
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由镇街社会事务办(局)会同镇街武装部、村(居)委会和本市2名以上(含2名)已认定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的同期入伍(或退伍)、同部队(指师级和师以下部队)服役的战友进行会审,形成会议纪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市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