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贷款触犯刑法吗
盗用他人身份证贷款,构成侵犯姓名权的民事侵权行为。若情节严重,可构成骗取贷款罪。
1、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2、根据《民法通则》 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3、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自己身份证被他人用作贷款后,个人需要承担的后果有:
1、别人到期还贷,没有出现纠纷
通常在自己不之情的情况下,它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贷款,而到了贷款到期,银行会找上门来,要求个人偿还贷款金额。
2、发生债务纠纷,吃官司
若是个人发现自己并没有贷款,而是被贷款的时候,就会出现债务纠纷,这个时候,会跟银行之间打官司。
3、你替别人还债,然后追偿
通常,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即使打官司,往往也没有胜算,最后往往官司败诉,身份证主人会替它人还债,若是未及时归还,银行还会追偿债务。
除此之外,若是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之后没有按时还款,你就会产生信息污点,当下次你想要贷款时,很容易出现银行不放贷的情况。
相关案例:
1、案件回放
2006年10月至2010年11月,陈某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贷款845000元,冒用他人名义担保贷款900000元,共计骗取银行贷款1745000元。陈某骗取贷款后,用于开发步行街房产、林场。
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权等投资项目。案发前,陈某与经办的信贷员签订了转贷协议,并将其资产证件交付了信贷员。案发后,公诉机关经审查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
2、争议焦点
本案中,陈某冒用他人名义贷款、担保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该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还是贷款诈骗罪,存在分歧。
3、判决结果
信阳罗山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贷款845000元,冒用他人名义担保贷款900000元,共计骗取银行贷款1745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骗取贷款罪。
从现查明的证据看,陈某骗取贷款后,确有开发步行街房产、XX林场、XX乡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权等投资项目。案发前,陈某与经办的信贷员签订了转贷协议。
并将其资产证件交付了信贷员,可以证明陈某确有还款的意愿。综上,认定陈某主观上非法占有贷款的证据不足,应以骗取贷款罪定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骗取贷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