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了个体户营业执照,这个要不要交税的啊?
个体工商户需要纳税。
一、根据财税字〔1994〕20号规定: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额度
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
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含)至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核定月经营额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核定月经营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拓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经营规模较大且具有建账能力的应按以下规则交税: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