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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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取消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根据《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并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第三条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第一百一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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