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的行政区划
截至2017年底,桂林市辖秀峰、叠彩、象山、七星、雁山、临桂6个区及阳朔、灵川、全州、兴安、永福、灌阳、龙胜、资源、平乐、荔浦、恭城11个县(自治县)。
区县下辖13个街道办事处,86个镇、48个乡其中有15个民族乡,23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654个村民委员会。
市人民 *** 驻临桂区。
桂林北接湖南、贵州,西南连柳州,东邻贺州,属山地丘陵地区及典型喀斯特岩溶地貌,遍布全市的石灰岩经亿万年风化浸蚀,形成千峰环立,一水抱城,洞奇石美独特景观。
2017年,全市下辖17个区(市)县和高新区、总面积2.7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30余万人,国家级重点科研中心9个,高校15所。
扩展资料:
区划沿革
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县、临桂县分别划归桂林市管辖,
1990年2月3日,撤销恭城县,设立恭城瑶族自治县。
1995年起资源县为自治县待遇县。
199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实施部分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201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临桂县,设立桂林市临桂区;同意桂林市人民 *** 驻地由现址象山区五美路16号,搬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2018年8月17日,根据民政部的相关批复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发出《关于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通知》,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以原荔浦县的行政区域为荔浦市的行政区域,荔浦人民 *** 驻荔浦镇滨江6号。
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