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防疫的最新政策
(一)国内来沪返沪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自2022年7月1日零时起,对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4、对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5、对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 入境来沪人员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自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对入境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于入境目的地为长三角的,继续实施长三角闭环转运。
2、入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要求开展相应核酸检测。
3、上述措施自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实施。
(三)澳门来沪返沪人员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上海市进一步加强来自或途经澳门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自2022年6月23日零时起,对于有澳门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管理”,实行6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2、4、7、10、14天),解除集中隔离前双采双检。
2、离开澳门不足7天的已来沪返沪人员,补足“7天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间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至少2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解除集中隔离前双采双检。
3、离开澳门超过7天(含7天)、不足14天的已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4、离开澳门(从6月10日离澳开始排查)超过14天(含14天)的已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观察)。
5、6月10日以来有澳门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澳门来沪返沪人员相关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