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从事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需不需要教师资格证?
在学校从事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不需要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分(自上而下兼容):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小学教师资格证。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八)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扩展资料:
一、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目前正在有关省区市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
湖北省宜昌市、浙江省嘉兴市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需五年进行一次注册,非试点地区暂不需要五年一次的注册。
二、教师资格认定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该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