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如何办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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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失业前工作的单位出具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
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是否进行了失业求职登记等。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其理由,如有异议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5.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从同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或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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