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分什么等级?
听力残疾分为四级。
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扩展资料:
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1、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即聋又哑)。
2、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
3、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尖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
1、聋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91分贝。
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2、重听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平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发生因素:
先天因素:父母近亲结婚、母亲妊期患病、母亲妊娠期间药物中毒或滥用、产程使用产钳引起外伤、产程因难产重度窒息、新生儿黄疸黄疸。
环境因素:营养素缺乏、噪声性聋、高烧、耳毒性耳聋、中耳炎、头部外伤、及其他疾病和不明病因。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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