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补硒工程是传销组织吗?全民补硒合法吗?
全民补硒工程是国家卫生部发起的,并不是传销组织是合法合规的国家行为。但是全民补硒工程不涉及任何产品以及向个人收取资金。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全民补硒工程是国家卫生部根据中国缺硒的实际情况,由中国全民补硒指导委员会发起,以宣传普及硒知识,指导中国民众正确合理补硒,促进硒生物资源开发、应用、服务等于一体的全民健康工程。
补硒工程通过与科研机构、大学院校、厂家合作,有效地实现人才,资金、物资和信息整合,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和有利资源,以促进中国硒经济产业的健康、协调和稳健的发展。为民众提供安全富硒产品,维护人民健康。
扩展资料:
“科学已经证明缺硒能导致癌症、肝病、心血管病、糖尿病等40多种疾病,间接导致400多种疾病,我国严重缺硒地区又多为商品粮及其他作物基地。”全国人大代表、阜阳师范学院教授卢凌建议,把“全民补硒”列入到健康中国建设规划之中,尽快批准允许硒营养品标识出硒的抑癌性质。
卢凌经过长期调研才带来了这个建议。她介绍,在国内外医药界和营养学界,硒被尊称为“生命的火种”,被WHO和国际营养组织确认为人和动物体内目前已知的14种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一个地区食物和土壤中硒含量的高低与癌症的发病率有直接关系。
我国是一个缺硒相当严重的国家,因此,为切实保障国民身体健康,建议国家要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划时,尽快启动“全民补硒”工程,进一步抓好“全民补硒”工作。她建议,把“全民补硒”列入到健康中国建设规划(2016~2020年)》之中,尽快启动“全民补硒”健康行动计划。
根据现行国内外硒科研成果,借鉴国外的做法,认定硒可在人体内产生抗癌变的作用,摄入硒可以降低某些癌症的风险率。国家食药局应尽快批准允许硒营养品标识出硒的抑癌性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