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市,不同县之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调动吗?
同一个市,不同县之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调动。
同一个市,不同县之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方式:
一、由申请调动人员或单位填写《调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
二、调入事业单位的需先到编办办理编制和到人事局办理增人计划。
三、流动调配与就业科受理《调配登记表》等调动材料后,属顺向、同一性质之间及系统内流动,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属逆向流动和非正常流动由分管局长和局长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可以申请选择两种并列途径之一进行办理,即公开选调和直接商调:
一是您可随时关注面向社会发布的公开选调信息
二是申请直接商调,您可自行联系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当年具有调入计划且相应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以对您进行考核考察,通过之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行审批。经上述程序最终批准的,按规定办理调入等手续。
事业单位岗位类别: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