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的教学目标分类是如何划分的?
答:布鲁姆认知目标六层次从低到高如下所示:
1.识记:意思是认识事物并把它记忆在大脑中,这一层次的任务是对具象或者抽象事物知识的辨认,再用接近于认识事物时的形式使这个事物观念提取重现。
2.理解:意思是对事物有个初步的领会,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做什么用的、可以与熟知的事物链接等等。这一层次包含的思维工作有“阐释、举例、解释、分类、总结、推断、比较、解释等”。
3、应用:意思是把学到的概念、原理、技巧等用在生活工作等实际问题中解决问题,能够通过自己的理解分析把概念等,用在适当的位置。指初步的运用。这一层次包含的思维运作有“执行-实施,实行-运用”。
4.分析:意思是把事物分成更细小的层级,按照不同标准,把小层级合理分类。使事物从功能、属性等方面有清晰的分类,各种概念能够有清晰地结构组织和链接,能够有条理的详细的阐述原理和理论。第四层级的思维运作包含“区分-选择,组织-结构化,归类-观点”。
5.评价:通过自己对事物深刻理智的思考,做出有依据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推断。第五层级的思维运作包含“检查-协调,评判-决断”。
6、创造:在分析的基础上,把事物分解到基本要素,再从新整合,进而摸索出事物的规律,综合创造的解决问题。涉及表达、计划、实施等操作,注重独特与初始,是高层次的思维。思维运作包含“产生-假设、计划-设计、建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