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多少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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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有276年历史。
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共传十六帝,享国二百七十六年。始于明太祖朱元璋,亡于崇祯皇帝朱由检。
明朝共有16个皇帝,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承元朝、下启清朝的朝代,是以汉族为主推翻蒙古族统治者而建立起来的汉族复兴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君主制王朝。
相关资料介绍:
明代疆域囊括汉地,东北抵日本海、外兴安岭,后缩至辽河流域;北达阴山,后撤至明长城;西至新疆哈密,后退守嘉峪关;西南到达缅甸和暹罗北境,后折回约今云南境;并在青藏地区设有羁縻卫所,还曾收复安南。
明朝灭元后,蒙古族各部经过几十年休养生息,逐渐强大起来。其中与明廷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一支称作瓦剌的蒙古部落,已成为明廷最大的边患。明军出征仅一个月,大军回师至土木堡时,被瓦剌军追上,英宗被俘,王振为乱军所怒杀,史称“土木之变”。是明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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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明朝从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到1644年为农民起义所推翻,前后共存在二百七十七年。它是继汉、唐之后又一个影响较大的王朝。
明朝的历史,大体可分为三个时期:前期、中期和后期。
明太祖为了加强以君权为核心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中央机构中,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使六部直属于皇帝;另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以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分掌兵权,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分典刑狱,使其互相牵制。在地方机构中,废行中书省,各省分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行政、司法和军政,合称三司。为了加强监察机构职能,又在都察院下设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巡按州县,考察官吏。这样,一切权力集中于皇帝之手,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明太祖颁布《大明律》和《大诰》,以严刑峻法威慑臣民。此外,还通过科举制度,加强思想统治;施行里甲制和关津制,维护封建社会治安;里内居民要相互知保,连保连坐;在全国水陆要冲设巡检司,负责盘查行人。
明初,社会比较安定,明政府又推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政策,使社会经济得到显著的恢复和发展。首先,垦田面积扩大,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全国垦田总数为元末的四倍。其次,户口显著增加,同年全国总户数,超过元代户数的最高数。两者反映了明初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手工业和商业方面,明初纺织棉布逐渐成为农民的主要副业;永乐、宣德年间是明代制瓷业的鼎盛时期;明初造船业居世界先进地位。
明朝中期面临着政治危机。当时统治腐朽,土地高度集中,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国防力量也逐渐削弱。北方鞑靼乘机侵扰,倭寇不断入侵东南沿岸,国家财政非常困难。万历六年(公元1575年),内阁首辅张居正进行改革:政治方面,澄清吏治,裁减冗员;军事方面,任用名将,整顿边防;经济方面,丈量土地,清查豪强地主的隐田,聘请水利专家潘季驯主持治河,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这次改革,改善了明政府的财政状况,巩固了北方边防。
明朝中期,江南某些地区的商品经济很发达,在丝织手工业中,出现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萌芽。它是封建社会内部出现的新的经济因素,标志着中国封建制度开始走向衰落。
明朝后期,政治腐朽,宦官专权,他们贪污受贿,卖官鬻爵,争权夺利,加深了社会的危机。东林党人与他们展开激烈斗争,但多遭到杀害或放逐。公元1596年开始,神宗派宦官到南方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去做“税监”、“矿监”,横征暴敛,榨取钱财,爆发了城市人民反税监、矿监的斗争。明朝后期,土地兼并达到惊人的地步。神宗一次就赐给他的儿子福王田二百万亩;在太湖流域,十分之九的农民失去土地。封建政府的赋役剥削也越来越重。借口与后金作战、镇压农民起义,先后加派“辽饷”、 “剿饷”和“练饷”,三饷加派的总额超过明朝正赋的一倍以上。农民常常是倾家荡产,也交不完这些“皇粮国税”。在这种情况下,使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或沦为佃户、奴仆,或成为流民、饥民。明末的农民起义,终于推翻了明朝的腐朽统治。
明朝的历史,大体可分为三个时期:前期、中期和后期。
明太祖为了加强以君权为核心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中央机构中,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使六部直属于皇帝;另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以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分掌兵权,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分典刑狱,使其互相牵制。在地方机构中,废行中书省,各省分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行政、司法和军政,合称三司。为了加强监察机构职能,又在都察院下设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巡按州县,考察官吏。这样,一切权力集中于皇帝之手,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明太祖颁布《大明律》和《大诰》,以严刑峻法威慑臣民。此外,还通过科举制度,加强思想统治;施行里甲制和关津制,维护封建社会治安;里内居民要相互知保,连保连坐;在全国水陆要冲设巡检司,负责盘查行人。
明初,社会比较安定,明政府又推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政策,使社会经济得到显著的恢复和发展。首先,垦田面积扩大,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全国垦田总数为元末的四倍。其次,户口显著增加,同年全国总户数,超过元代户数的最高数。两者反映了明初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手工业和商业方面,明初纺织棉布逐渐成为农民的主要副业;永乐、宣德年间是明代制瓷业的鼎盛时期;明初造船业居世界先进地位。
明朝中期面临着政治危机。当时统治腐朽,土地高度集中,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国防力量也逐渐削弱。北方鞑靼乘机侵扰,倭寇不断入侵东南沿岸,国家财政非常困难。万历六年(公元1575年),内阁首辅张居正进行改革:政治方面,澄清吏治,裁减冗员;军事方面,任用名将,整顿边防;经济方面,丈量土地,清查豪强地主的隐田,聘请水利专家潘季驯主持治河,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这次改革,改善了明政府的财政状况,巩固了北方边防。
明朝中期,江南某些地区的商品经济很发达,在丝织手工业中,出现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萌芽。它是封建社会内部出现的新的经济因素,标志着中国封建制度开始走向衰落。
明朝后期,政治腐朽,宦官专权,他们贪污受贿,卖官鬻爵,争权夺利,加深了社会的危机。东林党人与他们展开激烈斗争,但多遭到杀害或放逐。公元1596年开始,神宗派宦官到南方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去做“税监”、“矿监”,横征暴敛,榨取钱财,爆发了城市人民反税监、矿监的斗争。明朝后期,土地兼并达到惊人的地步。神宗一次就赐给他的儿子福王田二百万亩;在太湖流域,十分之九的农民失去土地。封建政府的赋役剥削也越来越重。借口与后金作战、镇压农民起义,先后加派“辽饷”、 “剿饷”和“练饷”,三饷加派的总额超过明朝正赋的一倍以上。农民常常是倾家荡产,也交不完这些“皇粮国税”。在这种情况下,使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或沦为佃户、奴仆,或成为流民、饥民。明末的农民起义,终于推翻了明朝的腐朽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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