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如下:
划分:客车按车身长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3种。
客车主要评定:客车结构与底盘配置:动力性;安全性;舒适性(车内噪声、空气调节、乘客座椅(卧铺))及服务设施等。
等级评定规则:所有评定指标均为必要条件。新车等级评定客车生产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根据该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实车检测结果,依规定评定等级,以“评定表”形式发布。
在用车等级评定:在用客车经检侧符合《道路运翰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标准有关规定时,才具备评定等级资格。
等级评定条件:
客车车长不大于5m时,可不设车内行李架。座椅尺寸按《客车座椅)(QC/T 6332009)规定侧量。座间距按(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30942007)规定侧A。
内饰件应软化处理,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并符合《汽车内饰标准》(GB 8410-2006)的规定。卫生间应设洗手池,冲洗便器污水应存人污水箱。客舱按(汽车车身术语)(GB/T 4780-2000)规定。
行李舱与客舱隔离并在车外具有独立舱门的完整空间,若分置若干处时,任一处容积不得小于0.15m3(其中任意边长不小于0.4m),否则不记人总容积。核计行李舱容积时,其乘客数按评定该等级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