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出什么事了?
稚楚被造谣以及网暴。
一位17岁的女孩以稚楚之名实行造谣,造谣营业悖论有原型,楚楚很早之前就再三声明过无原型,但还是有很多人相信仿冒者,对营业悖论抵制,抵制诋毁楚楚。
楚楚一直承受这流言蜚语,楚楚联系女孩的母亲,语气也很温柔,但楚楚的声音一直是哭腔,她很想忍住,但她还是有些没忍住,女孩的母亲听着很礼貌,一直在听,但是她一直在不停的打断作者陈述事实而且给予的道歉也只是“她还是个孩子,她还小”,闭口不谈赔偿。
楚楚也只是20多岁的姑娘,17岁,差一岁成年,要知道,16岁就得承担很多刑事责任了,所以17岁还是个孩子,巨婴吗?孩子就不需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么?孩子就可以以他人名义随意造谣,侵犯他人名誉权吗?
年龄小不是犯错可以不道歉的理由,不是肆意妄为伤害他人的保护伞,最后就向被伤害者说一句她还小,被伤害着所受的伤害就可以一笔勾销吗?伤不在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痛。
而且女孩是否认识到她的错误还有待商榷,她的同学出来说的一些话没有办法考究,是否是自己写的道歉信,是否真的有姐姐存在,是不是全程自导自演,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如果是真的,那么她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仗着自己还小的保护伞表面认错。
对于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
1、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