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可以离婚吗
法律主观:
一、离婚没有 夫妻共同财产 吗
有的。因为离婚时,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名下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则没有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但一方故意隐藏、转移财产导致名下没有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如果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隐藏、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第三人能否参加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
(一)如果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涉及第三人处理有以下三种方法。
1、依法分割:因离婚夫妻关系终止的,其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在分割共同财产上,应坚持平等及均等分割原则,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给予保护。
2、调解处理:若关系到案外人的 民事权利 ,通过调解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款及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可执行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3、另案处理:法院通常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处理,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三、离婚了又复婚领的是什么证
是结婚证,具体如下: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四、离婚带孩子的如何申请低保
(一)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 离婚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吗 相关的内容,离婚后要把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通通计算清楚再去分割,这样也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