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手游全方位天音实用攻略(二) 2W字超细节详解(3)
八、天音道法培养
道法提升有很多方面,技能、人物修真、法宝、称号、宝石、灌注、宠物、阵灵等这些都是永久提升,比较稳定,而炼器提升道法最大,但也是最不稳定的,这个游戏想要稳点提升道法,炼器都是放在最后面的。
游戏一开始建议都是先弄阵灵,先抽齐6个阵灵搭配,苏茹尽量用福袋抽,不要使用七脉的荣誉值换,因为后期你需要换道玄和林惊羽,换了苏茹会拖慢你的节奏。前期苏茹晚点出对你的影响不大。接着慢慢的培养细节,炼灵投入一点,不要追求极限,后期都要换阵灵;
元宝的利用除了开福袋之外,个人认为一部分可投资在宝石上面,宝石道法提升比较稳点,而且不能用金币交易,当靠日常的获得量太少。
灌注建议用金币买,比较划算,尽量少用元宝买,除非是土豪或者想短时间提升道法,用元宝买比用金币买至少贵4倍,当然因为每天有购买限制,所以只能慢慢积累;
隐藏任务能做的尽快做完,能提升一点道法;
宠物前期随便带一只,等90级再慢慢去培养;
法宝前期先升等级,不急着弄血炼属性,等有好的属性才开始培养;
炼器的话,前期不建议炼高,满足道法要求就行,等后期积累大量的符和元宝,才做打算,100级之前加8够了,100级后再考虑加10或11,130级11或12,等到150满级后,再慢慢提高。不过低级比较好炼器,可以考虑投资部分炼器,之后传承,不要投资太多,风险高。
人物修真分支选择其实都可以,而且可以随时改变。想要换分支的话,直接重置,得到修真丹,再用修真丹去修真就不需要消耗银币了。
帮派修炼,加入一个帮派可以获得帮派属性加成,帮派等级越高加成越高,同时也可以花费帮贡提高个人修炼属性,不过不建议,提升的太少了。
还有很多细节,具体的提升道法方法在游戏里【变强】都有讲,很多人都没注意到这个,经常看这个对你的道法提升有个目标性,里面也有个同VIP的排名,可以让自己跟别人对比。
只要你有认真玩,多注意些细节,心态好点,绝对不会比楼主差。
九、最后总结
这个游戏有四个职业,每个职业都有它的特色,而天音是唯一的一个辅助职业,它的定位非常明确,天音有加血加防加抗性,减防减命中减闪避,如此强势的辅助能力,我们都不能去忽视。不过说真的,天音在一些方面确实比较劣势。
第一点是属性的问题,先给你们看下各个属性换算的道法:
攻击类:
一点攻击约等于 22.89道法
一点命中约等于 1.35道法
一点暴击约等于 0.45道法
一点暴伤加成约等于 42.5道法
一点真气约等于 3.79道法
一点门派对应精通约等于 0.22道法,其他精通不加道法
防御类:
一点防御约等于 21.11点道法
一点躲闪约等于 2.14道法
一点爆抗约等于0.35道法
一点暴伤减免约等于 26道法
一点气血约等于 0.33道法
一点任何抗性约等于 0.173道法,全抗性加0.692道法
很明显可以看出攻击类属性加的道法比防御类属性加的多,天音的装备防御属性加的多,攻击属性加的少,所以在装备上就有很明显的差距,加上技能修真等方面的属性差距,同样资源培养,天音比其他职业道法要低很多,尤其跟青云的差距最大,所以说属性这方面有很大的不公平。有人说青云道法高又怎么样,PK还不是一样被天音虐,这样想只能说你们考虑的问题不全面,青云副本难道就弱了吗?多少次镇魔破凶兽神天音被嫌弃?而被你虐的青云照样有人要,所以说这游戏就是那么不公平。
第二点是天音本身是辅助职业,它的作用是加强队友减弱敌方,它的作用是间接的提高团队能力,因为没法直接的表现出来,所以给人的感觉是天音在副本中没什么作用,就像LOL中的辅助,没多少输出,还经常死,但谁敢说辅助就没有贡献?有时候一个辅助的发挥就是一场胜利的关键,所以说辅助职业一直都是神圣而伟大的,却又是容易被忽略的。你既然选择天音,就要明白这点。
第三点天音强势在PK,副本比其他职业弱势,而现在每天主要的是副本,少部分时间PK,所以天音才那么弱势,但这种情况只会在前中期存在,当到后期150级以后,游戏时间更多是PK以及更困难的副本,加上后期天书,天音肯定很吃香。当然,现在主要的问题还是道法,高道法天音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都受欢迎,低道法天音就要脚踏实地一点,多点耐心。
第四点,一个游戏多少有些不平衡,天音的奶量确实有很多人吐槽,但具体是否真的太低没有足够的数据还不好说,只能看工作人员会不会去研究改进了。
不管这游戏变得怎么样,你既然想玩下去,就不要抱怨那么多,也不要把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玩游戏,主要是娱乐,而不是成为负担,心态放好点,什么都无所谓了。
这游戏玩了快三个月,个人感觉还是挺喜欢的,游戏里面有自己的家族、帮派,几个聊得来的朋友,为了这个游戏熬夜副本,手机挂彻夜挂到发烫,一起烛龙,一起帮战,看了无数攻略也花了心思写了几篇攻略。一开始玩游戏只是为了打发空闲时间,没想到这个游戏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玩了这么久,一些东西也不好割舍。
全方位天音实用攻略(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