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海安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1997年1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及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15 年 2 月 2 日 -3 日 (8:30-12:00 , 14:00-17 : 30) 。
报名地点: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紫石楼一楼 ( 海安县新华东路 1 号 ) 。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下载)。
(3)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海安县教育局、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于2015年2 月 5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海安县教育网站(www.haianedu.net)、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www.hazx.org.cn)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及时通知考生并退还笔试费,不接受其他原因的改报名。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 2月 5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教育网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进行公示。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于2015年 2 月 9 日(8:30-12:00,14:00-17:30)至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方式和内容:闭卷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占80%)。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2015年 2月 11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教育网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公示笔试人员成绩及取得技能测试资格人员名单。
(二)技能测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和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技能测试),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
2.形式和内容: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3.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面试
1.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视为弃考。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并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教育网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公示。体检由海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教育网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县教育局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拟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在公示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分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结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 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 88916384(海安县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 88861658 (海安县纪委派驻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513-88910134 (海安县纪委派驻海安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2015江苏海安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015江苏海安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教育局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