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个达人给我作案例分析题
刘玄、关云、张翼于1994年8月8日各出资1万元购得一幅名画,约定由刘玄保管。同年10月,刘玄出差遇赵华,赵愿购买此画,刘玄即将画作价4.5万元。赵华买到该画后,于同年1...
刘玄、关云、张翼于1994年8月8日各出资1万元购得一幅名画,约定由刘玄保管。同年10月,刘玄出差遇赵华,赵愿购买此画,刘玄即将画作价4.5万元。赵华买到该画后,于同年12月又将该画以5万元卖给王海。二人还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赵华即将画交付给王海,但由于本地正在筹备一个收藏品展览,所以双方约定该画交付后如果半年内该收藏品展览未举行,则该画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王海。依此约定,赵华将画交付王海,王海亦先支付价款4万元。王海得到画后,经常对朋友展示炫耀此画,他的朋友黄健也表示喜欢此画。1995年3月份黄健以6万元的价格从王海处买了此画。黄健买到之后,嫌画的装裱不够精美,遂将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健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该画被装裱店留置。装裱店通知黄健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健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了黄健。黄健不同意装裱店的这一做法。而赵华于1994年12月与王海签订了合同后,因经营借款需要又于1995年2月将该画抵押给朋友周虎,周虎以前即知赵华有这样一幅画。周虎后来在装裱店看到此画,立即进行调查,才发现赵华在抵押该画之前,已将其卖给王海,而王海于1995年4月份因遇车祸不幸身亡,其财产已由其妻子继承,遂找赵华说理。赵华得知后,找到黄健,要求黄健或者返还此画,或者支付王海尚未支付的1万元价款。
1.本案各个阶段涉及哪些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本案不同阶段的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责任情况,问:
(1)刘玄是否有权出卖该画?刘与赵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赵华与王海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3)王海是否有权出卖此画,黄健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4)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5)赵华能否以该画作抵押向周虎借款,周虎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6)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应由谁承担? 展开
1.本案各个阶段涉及哪些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本案不同阶段的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责任情况,问:
(1)刘玄是否有权出卖该画?刘与赵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赵华与王海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3)王海是否有权出卖此画,黄健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4)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5)赵华能否以该画作抵押向周虎借款,周虎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6)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应由谁承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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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本案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是:1)刘、关、张的共有关系;2)刘、关、张与赵华的买卖关系;3)赵华与王海的买卖关系;4)王海与黄健的买卖关系;5)黄健与装裱店间承揽关系和留置关系;6)赵华与周虎间的抵押关系、借贷关系;7)王海死亡之后的财产继承关系;8)赵华与王海之妻及其子的1万元价款清偿关系。
②
1)刘、关、张是共有关系,三人对该幅画享有共有权。刘无权单独决定出卖该画。刘向关、张,说明卖画以后,关,张并未反对只要求分得其应得款额,实际上是对刘的越权行为的追认,所以该买卖行为应视为追认有效。
2)赵与王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因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所以赵虽已将画交付王海,但所有权并未转移,只在所附条件成立时,才能转移所有权。
3)王海将画卖给黄健属于无权处分,因其当时还未取得该画所有权,但黄健主观上是善意的,并支付了价款,属善意第三人,由其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4)装裱店对该幅画有留置权,黄健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装裱费,装裱店有权留置该幅画。但装裱店留置权的行使不合法。依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应确定二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履行债务,而装裱店只给黄健30天期限。
5)赵华将该画抵押给周虎借款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时赵华仍是该画的所有人。周虎的抵押权虽然成立在王海和黄健的买卖关系之先,但由于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周虎不能对善意取得人黄健主张其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6)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只能依继承法规定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由王海之妻、之子在其继承的遗产内偿还。
②
1)刘、关、张是共有关系,三人对该幅画享有共有权。刘无权单独决定出卖该画。刘向关、张,说明卖画以后,关,张并未反对只要求分得其应得款额,实际上是对刘的越权行为的追认,所以该买卖行为应视为追认有效。
2)赵与王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因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所以赵虽已将画交付王海,但所有权并未转移,只在所附条件成立时,才能转移所有权。
3)王海将画卖给黄健属于无权处分,因其当时还未取得该画所有权,但黄健主观上是善意的,并支付了价款,属善意第三人,由其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4)装裱店对该幅画有留置权,黄健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装裱费,装裱店有权留置该幅画。但装裱店留置权的行使不合法。依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应确定二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履行债务,而装裱店只给黄健30天期限。
5)赵华将该画抵押给周虎借款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时赵华仍是该画的所有人。周虎的抵押权虽然成立在王海和黄健的买卖关系之先,但由于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周虎不能对善意取得人黄健主张其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6)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只能依继承法规定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由王海之妻、之子在其继承的遗产内偿还。
参考资料: 希望能帮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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