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院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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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全部报销的。并且是有工伤保险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4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职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4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职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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