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半个月没签合同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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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不违法。 如果入职半个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并没有违反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为《民法典》明确指出,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在 试用期期间 ,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 没有经济补偿 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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