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教育制度
美国的教育制度如下:
(1)教育行政。美国当前的教育行政制度仍是地方分权制。联邦教育部没有直接领导教育的权力,但通过制定教育法规、教育经费的拨发来控制各州教育。州教育委员会是州的教育决策机关。确定州的教育政策、组织机构、行政管理、课程设置、学制等等。而美国实际管理教育的最基本的教育行政单位是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即学区来行使。
(2)学制结构。美国的学制在本世纪初已基本定型,并具有如下特点:
①单轨性。现行学制中各级各类教育在结构上互相衔接,上下沟通,这与欧洲一些国家的双轨制有明显不同。这是美国学制的特点,但事实上美国教育没有实现真正的民主平等。
②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结合。美国学制由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4个阶段构成,依次衔接,全国如此,但是各个阶段既有统一要求又有多种形式。学前教育基本上为3年。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共计12年,这是统一的,但允许6、3、3制,6、6制,8、4制,4、4、4制,5、3、4制并存,则是多样的。
高等教育有多种办学形式,多种学校类型和多个层次。除此之外还具有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的特点。3.各级各类教育。美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公立和私立的保育学校和幼儿园。美国的初等教育机构为公立和私立小学,公立占80%、私立占20%。学制有4年、8年和6年3种。其中6年制占大多数。
8年制多设于乡村。美国中等教育机构是中学。中学主要有4年制、6年一贯制和3、3制3种。美国职业教育可分两大类,一类属中学阶段,另一类属高中后阶段。美国高等教育数量多、层次多、形式多。
基本上可分为3级结构即:第1级结构的两年制初级学院,毕业后可得副学士学位;第2级结构的4年制综合大学和各种专业学院,毕业后可得学士学位;第3级结构的研究院和高级专业教育。研究生可在不同的年限与水平上攻得硕士、博士及博士后学位。
美国的师范教育的特点是所有教师都要由高等师范教育来培养,且绝大部分的师范教育都由综合大学或文理学院分设的教育学院或教育系来完成。
但是近几年美国的教育已经两级分化了,私立教育进行精英教育而公立教育基本上属于快乐教育而快乐教育的结果就是奇葩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