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示期间被别人举报,会如何
事业单位公示期间被别人举报具体如下:
1.拟录用公示期如果被人恶意举报,要看举报的事情是否真实存在,如果真实存在并且违反纪律,那么一般就是会取消录用;如果举报的事项是属于无中生有、恶意造谣,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耐心的配合组织部门调查即可,切忌不要有情绪,不要有抵触心理。调查结束之后,组织自然会给当事人一个交代。
2.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会暂停录用程序,如果调查组在调查后确认是恶意举报,那么就会按照程序继续录用,一般会延迟一段时间入职。至于会延迟多久,就要看组织部门调查的速度和进展。如果涉嫌违法问题的,五年内不准许参加任何公招的,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根据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干部在任职公示期间被举报,按照有举必立、有案必查的原则,首先会启动调查程序,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将予重点对待,根据举报事项进行必要的查核,一旦确认线索属实,将会把案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对于查核结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管理相关规定,一般会分几种情况处理:
(1)对反映问题不存在,不属实的,予以正式任用,并及时反馈结果;
(2)对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比如个性上的问题,不影响任职,由组织约谈当事人督促改正,视情况按期或延迟任用。
(3)对确属存在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取消任用,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反映问题比较严重,暂时无法得出结论的,暂缓任用。暂缓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仍未查实的,由公示对象本人作出负责任的书面说明,经党委(党组)研究认为不影响任职的,可履行任职手续。此后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