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公平正义主要包括
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救济公平
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分配和占有。
一般来讲,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权利公平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公民“不偏袒”“非歧视”;
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机会公平是指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成员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
规则公平是指对所有人适用同一的规则和标准,不得因人而异。救济公平是指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的救济公平。
在权利公平的基础上
当社会规定的一个框架、活动的范围、活动的规则体系下,所有人都有权利加入某一个体系。比如社会保障,所有的人都有均等的权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
所有的人只能够参加一次、一个空间的规则保障,你不能两次,既不能同时参加乡村的,又参加城镇的。因此,我们说规则的里面,首先保障它的权利是公平的。
第二是机会是公平的,所有的人通过某一个框架进入另外一个环节的时候,机会是完全平等,保证这样的实施。虽然在事实上无法保证它的全部公平性,但是在规则体系,在人的社会正义原则下一定要保证
比如大学生的就业,我们出台了不能有年龄的歧视、户籍的歧视、毕业院校的等级的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市场才是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
最后一个是规则的公平。规则公平就是你在进行整个竞争的时候,在规则的框架之内,所有的人要公平遵守这个规则。
比如你要考大学,所有的人得经过考试这个环节,用考试评价你能不能进入大学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不是好,是另外一回事,但这个标准是所有人必须执行的。这个规则保证了在筛选过程当中竞争的公平。这几个原则,基本上我们说是公平正义的三个主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