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的基本内容应反映( )
主诉的基本内容应反映: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主诉,医学和心理学用语。是病人(来访者)自述自己的症状或(和)体征、性质,以及持续时间等内容。主诉是住院病历中第一项内容,好的主诉需精炼准确;尽可能用病人自己描述的症状,不用诊断用语;要与现病史一致;遵循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主述是患者对最主要的症状和(或)体征的叙述。症状是患者主观感觉到的不适,体征是医生通过检查或患者自己发现的异常。因此,主诉是患者本次就诊最主要的原因和持续时间的概括,应体现症状、部位、时间三要素。
主诉应该简洁明了,同时反映疾病过程,根据主诉可初步估计疾病所属的系统,病情的缓急轻重,以作针对性检查。“主诉”是住院病历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之一,好的主诉不仅能反映病人本次住院最主要的病症或需求,还可正确决定现病史、既往史的书写布局和入院诊断的排序。
主诉实际上是对现病史的高度浓缩,所以写入主诉的内容在症状、体症、时间等方面要和现病史一致。在病历检查中,经常看到主诉和现病史的部分内容不一致。如半年前已确诊,近2月出现咯痰带血,主诉写:咳嗽、咯痰带血2月。现病史写:半年前……。主诉的时间和现病史不一致。
选择主诉要遵循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书写主诉有很多原则,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反映病情是最基本的原则。只要符合这一原则,主诉无论写症状;体症;诊断;异常检查结果;医疗保健需求都是可以的,甚至可以诊断和症状混写。比如某高血压病人,体检时发现血压升高,当时没有症状,主诉可以写成:“发现血压升高6月”。
如果高血压病确诊后一直没有症状,近期出现了头晕,主诉可以写成:“发现血压升高6月,经常性头晕1周或确诊高血压病6月,经常性头晕1周”。还有肿瘤病人经手术切除后不做后续治疗或后续治疗已做完,出于保健需要,定期进行住院复查,主诉写明术式、时间、需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