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不给宅基地确权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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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不给土地确权一般是要先进行协商解决的,若是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就可以通过当地乡级所在的党委、农工办、政办等主管部位举报,这些部门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解决,在土地确权期间,任何人都不能改变该土地的利用现状。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好处
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土地在农村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农业实现生产的最基本资料,可以说是农民的命了,没有了土地,农民就基本上没有经济收入,而土地进行确权,农民就成为了土地的物权权利人,有了合法的承包经营权,有利于依法保障权益。
2、可利用权证贷款
土地确权之后,就会有相关的权利证明,在需要用钱的时候,而又没有担保或抵押物的话,其权证就可以作为抵押来申请贷款。
3、避免各种土地经营纠纷
土地确权就是从法律上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一旦有出现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时,土地确权证就是维权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办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种,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第三种,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第四种,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问题解决办法,农村权籍调查中的房屋调查要执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等内容,实地指界并丈量房屋边长,简易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村委不给宅基地确权咋办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好处
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土地在农村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农业实现生产的最基本资料,可以说是农民的命了,没有了土地,农民就基本上没有经济收入,而土地进行确权,农民就成为了土地的物权权利人,有了合法的承包经营权,有利于依法保障权益。
2、可利用权证贷款
土地确权之后,就会有相关的权利证明,在需要用钱的时候,而又没有担保或抵押物的话,其权证就可以作为抵押来申请贷款。
3、避免各种土地经营纠纷
土地确权就是从法律上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一旦有出现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时,土地确权证就是维权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办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种,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第三种,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第四种,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问题解决办法,农村权籍调查中的房屋调查要执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等内容,实地指界并丈量房屋边长,简易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村委不给宅基地确权咋办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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