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艺术创作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展开全部
(1)艺术创作客体与主体相对应而存在艺术创作主体即艺术家,是人类审美活动的体验者和实践者,也是审美精神产品的创造者和生产者。他们不但掌握专门的艺术技能与技巧,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突出的审美能力而且具备独立的人格和丰富深刻的情感。艺术创作客体是包括社会生活、自然界和人在内的客观世界,它应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或经过提炼而具有审美价值。艺术创作客体是主体观照、实践和创造的对象。
(2)艺术创作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交流运动与相互作用,是艺术活动的核心。这种相互交流运动是双向的,即主体可以影响客体、作用于客体,客体也可以影响主体、作用于主体。主体可以向客体运动、转化,客体也可以向主体运动、转化。在这一动态过程中,主体应居于矛盾运动的主导方面。主体的价值将通过对客体的实践和创造而得到实现。
(2)艺术创作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交流运动与相互作用,是艺术活动的核心。这种相互交流运动是双向的,即主体可以影响客体、作用于客体,客体也可以影响主体、作用于主体。主体可以向客体运动、转化,客体也可以向主体运动、转化。在这一动态过程中,主体应居于矛盾运动的主导方面。主体的价值将通过对客体的实践和创造而得到实现。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