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欺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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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1. 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
2. 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
3. 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
4. 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1. 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赐、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物理攻击的;
2. 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的;
3. 在社交媒体用图像贬低或者侮辱被欺凌者人格的;
4. 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5. 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6. 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1. 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弱的;
2. 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
3. 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的;
4. 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依法属于不予处罚的;
5. 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殴打被欺凌者的;
6. 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7. 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8. 其他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学生观看校园欺凌判刑案例。
为了让同学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 12月4日下午,海珠区“青年地带”华洲社工站与广州市海珠区华洲实验学校、广州街坊创投——法治童行反校园欺凌系列公益项目(由广州市海珠区君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实施)共同合作,邀请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广青协法治童行志愿服务队的讲师邱奕彬律师为初一级的全体师生带来精彩的反校园欺凌讲座。
同学们认真听讲座,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
在讲座开始时,邱律师播放了北京校园欺凌案例的审判视频,同学们均认真观看,从中明白实施校园欺凌是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随后,邱律师透过精彩的问答互动、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和类型,说明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涉及的法律责任。同学们纷纷感叹,校园欺凌所带来的身心伤害是不容忽视的。
邱律师与学生进行问答互动。
活动最后,邱律师还播放了《不做旁观者》的视频,同学们纷纷被视频中主动伸出援手协助受欺凌者的人物所感动,更表示日后会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及时向家长、老师、警察、社工等求助,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1. 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
2. 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
3. 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
4. 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1. 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赐、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物理攻击的;
2. 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的;
3. 在社交媒体用图像贬低或者侮辱被欺凌者人格的;
4. 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5. 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6. 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1. 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弱的;
2. 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
3. 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的;
4. 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依法属于不予处罚的;
5. 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殴打被欺凌者的;
6. 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7. 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8. 其他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学生观看校园欺凌判刑案例。
为了让同学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 12月4日下午,海珠区“青年地带”华洲社工站与广州市海珠区华洲实验学校、广州街坊创投——法治童行反校园欺凌系列公益项目(由广州市海珠区君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实施)共同合作,邀请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广青协法治童行志愿服务队的讲师邱奕彬律师为初一级的全体师生带来精彩的反校园欺凌讲座。
同学们认真听讲座,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
在讲座开始时,邱律师播放了北京校园欺凌案例的审判视频,同学们均认真观看,从中明白实施校园欺凌是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随后,邱律师透过精彩的问答互动、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和类型,说明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涉及的法律责任。同学们纷纷感叹,校园欺凌所带来的身心伤害是不容忽视的。
邱律师与学生进行问答互动。
活动最后,邱律师还播放了《不做旁观者》的视频,同学们纷纷被视频中主动伸出援手协助受欺凌者的人物所感动,更表示日后会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及时向家长、老师、警察、社工等求助,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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