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的问题,应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在被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
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
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的异议,但是如果一个案件两个法院都有权受理的情况下
由先受理的法院行使审判权
回答完毕,祝好运!
根据法律规定,受理有个先后顺序,即一个案件两个法院都有权受理的情况下,先受理的即拥有审判权。
既然银行已向有受理权的法院起诉了,你不能再次以同一案由向别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