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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
时间:1842年8月
内容:在侵略者的武力要挟下,清政府被迫议和,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中国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允许英商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关税由中英双方协定;此外,列强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居住及租地等特权。
影响:从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独立发展的道路被迫中断,并被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的历史进程发生了重大转变。
《马关条约》:
时间:1895年
内容:条约规定,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2一两白银;开放重庆等地为新的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华设厂。后来,在列强的干涉下,日本才同意中国最佳3000万两白银作为“赎辽费”,交还中国的辽东半岛。
影响:《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后危害最为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从此,列强侵华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外国资本的挤压,严重阻碍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巨额战争赔款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不得不举借外债。
甲午战争后中国国势艰危,民生凋敝,中华民族陷入及其深重的危机。
《辛丑条约》:
时间:1901年9月
内容: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2、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3、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记不叙用”。
5、总理衙门必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
影响:《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时间:1842年8月
内容:在侵略者的武力要挟下,清政府被迫议和,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中国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允许英商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关税由中英双方协定;此外,列强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居住及租地等特权。
影响:从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独立发展的道路被迫中断,并被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的历史进程发生了重大转变。
《马关条约》:
时间:1895年
内容:条约规定,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2一两白银;开放重庆等地为新的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华设厂。后来,在列强的干涉下,日本才同意中国最佳3000万两白银作为“赎辽费”,交还中国的辽东半岛。
影响:《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后危害最为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从此,列强侵华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外国资本的挤压,严重阻碍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巨额战争赔款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不得不举借外债。
甲午战争后中国国势艰危,民生凋敝,中华民族陷入及其深重的危机。
《辛丑条约》:
时间:1901年9月
内容: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2、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3、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记不叙用”。
5、总理衙门必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
影响:《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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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 每一个有爱国心的炎黄子孙都不会忘记这一天,它是近代史上的第一个国耻日!《南京条约》 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个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掠夺、瓜分,自此开始, 中国由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开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
《南京条约》是由英国侵略者马礼逊根据外交大臣巴麦尊的《对中华条约草案》起草的, 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有以下五项:
(一)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二)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 中国的桥头堡。
(三)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四)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 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南京条约》危害
①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权不完整;香港岛控制广州的出海口,商业上,占领香港岛就能打击广州贸易;军事上,可以控制广州和中国东南沿海,自此香港岛成为英国侵华的据点。
②赔偿巨款,相当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清政府为此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人民的负担空前沉重;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恶例。同时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资本积累。
③开放五口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洞开,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有利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便利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货物,包括鸦片,大量涌入中国,使中国经济日益半殖民地化。造成中国东南沿海手工业者大量破产,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贸易主权。《虎门条约》里规定,英国人可以在这些租地建屋,长久居住。五个口岸又成了英国的侵略据点。
④协定关税的规定,协定关税的规定,是一种片面的协定关税税率。它只规定英商对华进出口货物的税率中国要同英方商量,而未规定中国对英进出口货物的税率英方须同中国商量。其结果便形成了中国单方面的减让关税税率。因此,这是对中国关税主权的严重侵犯,是一项影响极深远的经济侵略措施。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中国的进口税成为世界上最低的。自此中国自己不能调整税率,海关不能起保护本国工商业的作用,反而成为外国侵略者用之以倾销洋货和掠夺中国原料出口的工具。协定关税,不仅破坏了中国关税自主权,有利于西方国家倾销商品,而且使得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失去了关税的保障。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协定关税
又称协定税率,是关税税则制度的一种。它是一国根据与他国缔结的条约成贸易协定,对进出口商品所规定的税率。有双边、多边和片面协定关税数种。前两种一般是平等互利的,是为了相互发展经济。片面协定关税,则是帝国主义强加给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在这种税则制度下,强国依靠强权或武力,强迫弱国或落后国家在条约和关税税则中订立适合强国要求的片面的低税率,以便达到他们侵略的目的。缔约国双方权利是不平等的:一方有权利而无义务,另一方却有义务而无权利。19世纪中叶开始,中国被迫与列强订立了片面的协定关税。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夫,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是中国被迫接受协定税则的开始。此后,在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中又规定,一般货物应纳税额,皆按值百抽五核计,如欲变更,则须与英人共同协议订定。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以“利益均沾”为借口,纷纷效尤。这样,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就落入到所有与中国通商的资本主义国家手中。
2.1895年
马关条约》的内容,可概括为割领土、赔巨款、开四埠、设工厂四个方面。《马关条约》是《南京条约》以来最苛刻、对中国危害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①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不仅使大片领土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而且严重削弱了中国的国防,便利了日本对中国的进一步侵略。②巨额赔款,不仅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而且加剧了清政府的财政经济危机。为偿付赔款,清政府不得不大借外债,帝国主义国家则通过附有苛刻条件的贷款,进一步控制清政府,使清政府更加依附于帝国主义。同时,这笔赔款,也增强了日本的侵略力量。③四个通商口岸的开辟,等于把中国最富庶的长江流域和江浙两省,向日本同时也向其他帝国主义开放,便于他们倾销商品,掠夺原料。④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这就直接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同时,这条约规定也反映了帝国主义对中国输出资本的要求。而资本输出必然导致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和强租“租借地”。所以说《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
影响:《马关条约》的签定,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此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严重了
3.
1901年(农历辛丑年)9月7日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
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2、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3、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记不叙用”。
5、总理衙门必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
《辛丑条约》的影响: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 每一个有爱国心的炎黄子孙都不会忘记这一天,它是近代史上的第一个国耻日!《南京条约》 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个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掠夺、瓜分,自此开始, 中国由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开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
《南京条约》是由英国侵略者马礼逊根据外交大臣巴麦尊的《对中华条约草案》起草的, 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有以下五项:
(一)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二)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 中国的桥头堡。
(三)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四)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 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南京条约》危害
①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权不完整;香港岛控制广州的出海口,商业上,占领香港岛就能打击广州贸易;军事上,可以控制广州和中国东南沿海,自此香港岛成为英国侵华的据点。
②赔偿巨款,相当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清政府为此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人民的负担空前沉重;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恶例。同时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资本积累。
③开放五口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洞开,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有利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便利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货物,包括鸦片,大量涌入中国,使中国经济日益半殖民地化。造成中国东南沿海手工业者大量破产,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贸易主权。《虎门条约》里规定,英国人可以在这些租地建屋,长久居住。五个口岸又成了英国的侵略据点。
④协定关税的规定,协定关税的规定,是一种片面的协定关税税率。它只规定英商对华进出口货物的税率中国要同英方商量,而未规定中国对英进出口货物的税率英方须同中国商量。其结果便形成了中国单方面的减让关税税率。因此,这是对中国关税主权的严重侵犯,是一项影响极深远的经济侵略措施。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中国的进口税成为世界上最低的。自此中国自己不能调整税率,海关不能起保护本国工商业的作用,反而成为外国侵略者用之以倾销洋货和掠夺中国原料出口的工具。协定关税,不仅破坏了中国关税自主权,有利于西方国家倾销商品,而且使得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失去了关税的保障。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协定关税
又称协定税率,是关税税则制度的一种。它是一国根据与他国缔结的条约成贸易协定,对进出口商品所规定的税率。有双边、多边和片面协定关税数种。前两种一般是平等互利的,是为了相互发展经济。片面协定关税,则是帝国主义强加给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在这种税则制度下,强国依靠强权或武力,强迫弱国或落后国家在条约和关税税则中订立适合强国要求的片面的低税率,以便达到他们侵略的目的。缔约国双方权利是不平等的:一方有权利而无义务,另一方却有义务而无权利。19世纪中叶开始,中国被迫与列强订立了片面的协定关税。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夫,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是中国被迫接受协定税则的开始。此后,在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中又规定,一般货物应纳税额,皆按值百抽五核计,如欲变更,则须与英人共同协议订定。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以“利益均沾”为借口,纷纷效尤。这样,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就落入到所有与中国通商的资本主义国家手中。
2.1895年
马关条约》的内容,可概括为割领土、赔巨款、开四埠、设工厂四个方面。《马关条约》是《南京条约》以来最苛刻、对中国危害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①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不仅使大片领土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而且严重削弱了中国的国防,便利了日本对中国的进一步侵略。②巨额赔款,不仅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而且加剧了清政府的财政经济危机。为偿付赔款,清政府不得不大借外债,帝国主义国家则通过附有苛刻条件的贷款,进一步控制清政府,使清政府更加依附于帝国主义。同时,这笔赔款,也增强了日本的侵略力量。③四个通商口岸的开辟,等于把中国最富庶的长江流域和江浙两省,向日本同时也向其他帝国主义开放,便于他们倾销商品,掠夺原料。④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这就直接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同时,这条约规定也反映了帝国主义对中国输出资本的要求。而资本输出必然导致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和强租“租借地”。所以说《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
影响:《马关条约》的签定,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此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严重了
3.
1901年(农历辛丑年)9月7日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
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2、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3、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记不叙用”。
5、总理衙门必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
《辛丑条约》的影响: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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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是中英签署,提出了开放通商口岸,并且索要赔偿,而马关条约是中日签署,首次提出在中国开设工厂,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至于辛丑条约是多国与中国签订,索赔款数更为巨大,强拆了大沽炮台,让清政府严厉阻止人们反帝的爱国行动,清政府沦为了帝国主义国家统治中国的工具!提起中国近代史真是气急恨!
呼
以上是我认真写的
只能写这么多了,希望对你有用,也希望你好好学习,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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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写这么多了,希望对你有用,也希望你好好学习,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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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和马关条约相同之处都有开放通商口岸和割地赔款的内容,不同之处在于马关条约获得在通商口岸设立工厂的权利,由商品输出改为资本输出,同时马关条约的通商口岸更加深入内陆,损害内陆地区的本土经济。说明中国半殖地化进一步加深。
辛丑条约使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当时中国的
主要矛盾已变成民族矛盾,即中华民族和帝国主义之间的
矛盾。
辛丑条约使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当时中国的
主要矛盾已变成民族矛盾,即中华民族和帝国主义之间的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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