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主管园林的政府机构。
负责编制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维护管护、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管理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市政、园林、环卫等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负责城区道路、广场、桥梁、隧道和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占用的依法审批,参与城市电力、光缆、自来水、天然气等管网规划,负责线路铺设的审批工作;
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指导街道、镇的城市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参与局重点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调研工作;
2、党群工作处
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3、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系统内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基建维修项目经费、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市属各类绿地养护招标经费、绿化项目经费等专项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启市政园林管理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扬州市园林管理局
不同地方的园林管理局,其科室设置有些差别,一般有综合科、公园广场管理科 、市区绿化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 、规划绿地督查科、园林科技科等。
主要工作有: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审查编制城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和实施办法。
研究拟定园林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
负责公共绿地管理:包括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其它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绿化管理。
承担专用绿地管理:包括防护林地、居住小区绿地,工厂、机关、部队等单位的附属绿地。
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包括园林绿地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单位和队伍。
负责园林绿化树种培植生产:包括为城市园林绿化服务范围的草圃、花圃、种子基地等生产绿地管理。
负责绿化委员会城市组工作,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对建设项目园林绿化的指标要求,进行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的跟踪监察管理,依法对违章建设进行处理。监察处理破坏城市绿地、园林设施、树木花草的行为。
制订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并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科研、教育、服务管理,包括园林绿化的科研及园林的技术服务。
(二)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编制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区园林绿化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区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风景旅游开发、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指标和规划设计;审核区和社会单位制定的园林绿化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负责组织制订城市区规划区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编制全民义务植树年度计划,并对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评比、表彰,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区园林行业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并监督区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对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管理。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的管理。
(七)负责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的扩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九)依据有关园林绿化法规负责对辖区内占用绿地、树木砍伐的审核和审批。
(十)负责对城市规划区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规划区、开发区以及道路和铁路两侧林带、江边、河边、湖边的绿化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负责大树栽移、公共绿化植物的修剪和造型、园林扎景等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区新建公园的风景名胜区建设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公园和风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制定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局属苗圃和公园的建设、管理。
(十二)负责收取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有关绿化费;监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国有资产以及园林各项资金。
(十三)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及职业技术资格鉴定。
(十四)组织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的宣传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普查、统计和园林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培育园林绿化的社会中介组织。
(十五)负责区园林绿化队伍的建设,组织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是全力以赴抗旱保绿。普查市区绿化受旱情况,共统计出旱情影响较重乔木1800余株、各类灌木3万余株、面积近500公顷,占总养护面积的56%。本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将市区划分为5个抗旱责任区域,统筹安排人力、物力,多举措筹措水车、寻找水源,每日动员800余人,出动水车38台、喷灌机87台,每天从早5:00至晚11:00轮班不间断作业,对青岛路1.5万余株水杉进行透水浇灌3遍,对市区6万多株行道树进行破穴、挖坑、围堰、灌溉,对900余万平方米养护范围内绿化进行普浇。二是扎实开展“植保年”活动。制定2015年“植保年”实施方案,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设置10个道路病虫害监测点,安装40处黑光灯,召开4期病虫害防治现场观摩交流会,针对病虫害防治进行现场讲解交流。采用物理与化学防治结合的方式,引进绿色威雷等新产品,结合人工捕捉成虫,防治天牛等虫害,并通过在树干上缠绕透明胶带,物理防治草履蚧,取得显著效果。每月组织召开月度养护点评会,通报落实存在问题,上半年累计下发月度考核督查通报260余份。三是加强园林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损绿毁绿、乱栓乱挂、违法施工及采摘果实等行为,上半年查处毁绿案件50余起,有力地保护了城市绿化成果。四是加强公园管理。在市区公园内安装标识牌、警示牌350余块;及时维修座椅坐凳、果皮箱、照明设备等基础设施,更换健身器材17组。将公园绿地中人为踩踏出的“园中小路”进行铺装,建设便民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