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所写的《热爱生命》中句子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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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至少3句 赏析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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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笑意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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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句1.“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

赏析:这是一个残缺的生命的一种对活力、健康的本能的虚构。小驯鹿的死,似乎也预示着他在不久也会有相同的下场,这是一种同病相怜的悲哀。作者在这里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没有用深奥的语言,但朴实的语言中却有很深的言外之意。

例句2.“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手把狼抓住。”

赏析:“无力”的狼、“无力”的手,形象地写出了人与狼的当时的境况,而“慢慢地”“一下”却又写出了人的计谋已久,也预示了人的最终获胜。

例句3.“狼嚎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写了什么?有什么作用?

赏析:这个句子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对狼嚎进行细致的描写,“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极言“狼嚎”的铺天盖地而来,“伸手就可以摸到”形象地写出了“狼嚎”的近在咫尺,而“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那是在孤独无助的状态下恐惧所致,无边的荒野充斥的“狼嚎”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个句子一箭双雕,既写出了“他”恐惧的来源,又为后文“病狼”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例句4.“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而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有人说这篇小说的象征意味非常浓厚,文中的“狼”有什么显著的象征意义呢?

赏析:文中的“狼”可以看作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的一种隐喻。杰克·伦敦“为生存而拼搏”并获得成功,他喜欢用“狼”自比,小说中的“狼”及场景构设无疑是他对社会进化论思想的体现。艰难爬行的主人公和一直尾随其后的饥饿不堪、奄奄一息的狼所面临的选择是简单而清晰的:要么战胜对方生存下去,要么被对方战胜,沦为牺牲品。主人公以他坚毅勇敢的性格和顽强不屈的生命意志,在同狼的最后搏斗中取胜,成为真正的“强者”。

扩展资料:

文章中心思想:《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美国小说家。生于旧金山。父亲是破产农民,家境贫寒。杰克幼年时就曾以出卖体力为生,卖过报,当过童工,后来又当水手,到过日本。回国后在黄麻厂和铁路厂做工。以后他又加入了加拿大的淘金者行列,但空手而归,从此,埋头写作。他的早期作品有《野性的呼唤》(1903)、《白牙》(1906)等。

1909年发表代表作、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描写了一个出身于劳动者家庭的现实主义作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坎坷命运,对社会做了尖锐批判。一生先后写过15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优秀的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篷底下》等。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具有鲜明的个性,故事情节紧凑,文笔生动,有相当感染力。他成名后因经济上的破产和家庭纠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于1916年11月22日自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热爱生命

林老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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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

这是一个残缺的生命的一种对活力、健康的本能的虚构。小驯鹿的死,似乎也预示着他在不久也会有相同的下场,这是一种同病相怜的悲哀。作者在这里没有用华丽的辞藻,但朴实的语言中却有很深的言外之意。

2、“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手把狼抓住。”

“无力”的狼、“无力”的手,形象地写出了人与狼的当时的境况,而“慢慢地”“一下”却又写出了人的计谋已久,也预示了人的最终获胜。

3、“狼嚎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写了什么?有什么作用?

这个句子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对狼嚎进行细致的描写,“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极言“狼嚎”的铺天盖地而来,“伸手就可以摸到”形象地写出了“狼嚎”的近在咫尺,而“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那是在孤独无助的状态下恐惧所致,无边的荒野充斥的“狼嚎”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4、“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而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有人说这篇小说的象征意味非常浓厚,文中的“狼”有什么显著的象征意义呢?

文中的“狼”可以看作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的一种隐喻。杰克·伦敦“为生存而拼搏”并获得成功,他喜欢用“狼”自比,小说中的“狼”及场景构设无疑是他对社会进化论思想的体现。

5、“活着”它应该充满力量,它的力量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他强烈的体会到生命的脆弱易碎和包围着这短暂生命的无限的空虚,活着,就意味着吃苦、忍受饥饿和孤独,而死,却并不是一件很难痛苦的事。就像睡着了一样,死,是生命的终结,永久安息。那么,为什么他不肯心甘情愿的接受死亡呢。

扩展资料

在《热爱生命》中,对生命的渴求这一主旨贯穿整个作品的。虽然人们会认为比尔背信弃义,在最困难的时候抛弃了自己的同伴,但是站在比尔的角度看,在极度疲惫、寒冷、饥饿,同伴负伤,自己根本无力帮助他离开荒野,虽然离开显得冷漠无情,但为了生存,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站在狼的角度来看,主人公已经极度虚弱,无疑是最佳的捕猎对象,只有杀死他,自己才能继续存活。站在主人公的角度,尽管同伴弃他而去,可是主人公还是宁愿相信 “比尔会等着他”。当他在途中看到比尔的遗骸时,尽管内心深处嘲笑比尔的贪财,可是他还是有几许唏嘘,为自己伙伴的境遇感到难过,这说明主人公能充分理解比尔的行为,明白同伴同样为了生存。

充分说明了主人公对生命的渴求和追逐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主人公的存活展现给读者的是对生命的赞歌,是一种伟大的震撼人心的力量。我们在赞叹主人公的坚强的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自己生命的意义不仅是生与死,还是一种实现自我超越自我的伟大。

参考资料:热爱生命-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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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杰克。伦敦

他肩上背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在山谷中一瘸一拐地走着。
他们本是两个人,但就在他的脚腕子扭伤后,他的同伴比尔抛下他,头也不回地一个人走了。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环视了一遍。这真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他的眼中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他虽然孤零零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短知到,再往前去,就会找到一条小溪。这条小溪是向本西流的,他可以沿着它一直走到狄斯河,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舟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里有来复枪和子弹,还有钓钩、渔网等钓鱼的一切工具。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一直向南走到赫德森湾公司,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而且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他常常弯下腰,摘下沼泽地上民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嘴里,嚼几口下去。这种浆果并没有养分,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
走到九点钟,他被一块岩石绊了一下,因为极度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干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流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生在一堆火,并且放了一白铁制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然后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开始整理包袱准备上路。在检查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时,他踌躇了一下。袋子并不大。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里面装着粗金沙----这是他一年来没日夜劳动的成果。在是否要继续带上它的问题上,他犹豫了很久。最后,当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一阵一阵地发作,好像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去狄斯河必经的路线上。
傍晚时,他在一条水河边发现了一片灯芯草丛。他丢开包袱,爬到灯芯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还试图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着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一个水坑,最后,在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像鲦鱼般的小鱼。他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半小时后,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在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
他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慌原号啕大哭起来......
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咆食物的感党觉。
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但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泽地上的浆果,或着拔灯芯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大,很干燥,含在嘴里发苦。
这一天,他走了十英里多路第二天,他只走了不到五英里。
又过了一夜。早晨,他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倒出一半黄澄澄的金沙,把它们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下藏好。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
这是一个有雾的日子,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凶受不了。于是,他又从口袋中倒出一半的金沙,不过这次是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这地方狼很多,它们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行走的奇怪动物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看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钏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其中只有一些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到在天黑这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还是两个星期,他就不知道了。
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想确定一下自已的方位。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煇的大海。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艘大船。但他并不激动。多半是幻觉,也许是海市蜃楼,他想到。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觉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着咳嗽的声音。由于身体极度虚弱和僵硬,他极慢地翻了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等着。
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两块岩石这间,他隐约看到了一匹狼的头。这是一匹病狼,它的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眼睛也昏暗无光,布满血丝。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觉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煇的大海,那艘船仍然清晰可见。难到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已经偏离了原来的方向,一直在向北偏东走,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煇的大海是北冰洋。这次不是幻觉而是真的!
他挣扎着坐起来。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他的动很慢,他好像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想去收集干苔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
这个人喝下热水这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走路了。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煇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这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英里。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匹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匹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人,是希望他先死。
太阳亮堂堂地升起来,这天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煇的海洋上的那艘船走。
下午,他发现了一些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印。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沙,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
这一天,他和那艘船这间的距离短了三英里;第二天,又缩短了两英里----因为现在他已不是在走,而是在爬了;到了第五天结束,他发现那艘船离开他仍然有七英里,而他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了。
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俄得发慌地舔着他的血渍,他清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他干掉这匹狼。于是,一幕残酷的求生悲剧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被一种喘息的声音惊醒了。他听到病狼喘着气,在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他始终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静静地等着。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摩擦着他的两腮。他的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他的指头弯得像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
狼的耐心真是可怕。人的耐心也同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都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
当他又一次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的时候,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舔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突然,那只被咬破了的手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也慢慢地摸了过去……
五分钟这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温暖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于是,他们划着小艇,到岸上去察看。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都不起作用,但是它仍在一刻也不停地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小时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个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白德福号”的床铺上,眼泪顺着他瘦削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所经历和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橘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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