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道刑法简单的案例分析题
【案情】2007年9月10日,被告人梅某某以借移动电话为由,骗得同事谭某某将一部诺基亚手机(价值1100元)交给他,后又借故到谭某某看不到的地方打电话,并趁机拿着手机离开...
【案情】2007年9月10日,被告人梅某某以借移动电话为由,骗得同事谭某某将一部诺基亚手机(价值1100元)交给他,后又借故到谭某某看不到的地方打电话,并趁机拿着手机离开现场,得手后,被告人梅某某将手机卖得450元。
后来,被告人梅某某以相同手段,分别骗得某同学梁某某的女朋友周
某某、朋友梅某强,前同事潘少虎各一部,价值分别为1555元,433元,1084元,借故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打电话,并趁机拿着手机卖给他人,共得赃款9000元。
——请问本案如何定性?为什么? 展开
后来,被告人梅某某以相同手段,分别骗得某同学梁某某的女朋友周
某某、朋友梅某强,前同事潘少虎各一部,价值分别为1555元,433元,1084元,借故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打电话,并趁机拿着手机卖给他人,共得赃款9000元。
——请问本案如何定性?为什么? 展开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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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分析本案,关键在于有没有“秘密窃取”这个行为。盗窃罪中的秘密窃取是相对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而言的,即只要所有人或保管人未察觉的情况下将财务据为己有就成立“秘密窃取”。联系本案,趁机拿手机离开现场的行为则构成“秘密窃取”,脏款总额也构成盗窃罪5000元以上的数额要求。
与诈骗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罪最大的特点就是被害人陷于认识错误,将财物交由犯罪分子处分。被告借到梅某的移动电话,虽然是梅某处于自愿,但手机并没有脱离梅某的控制,梅某的自愿只是出借的自愿,被告是在借得手机后悄悄拿走,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与侵占罪的区别: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案中的被告人根本就不是保管人,所以也不构成侵占罪。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分析本案,关键在于有没有“秘密窃取”这个行为。盗窃罪中的秘密窃取是相对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而言的,即只要所有人或保管人未察觉的情况下将财务据为己有就成立“秘密窃取”。联系本案,趁机拿手机离开现场的行为则构成“秘密窃取”,脏款总额也构成盗窃罪5000元以上的数额要求。
与诈骗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罪最大的特点就是被害人陷于认识错误,将财物交由犯罪分子处分。被告借到梅某的移动电话,虽然是梅某处于自愿,但手机并没有脱离梅某的控制,梅某的自愿只是出借的自愿,被告是在借得手机后悄悄拿走,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与侵占罪的区别: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案中的被告人根本就不是保管人,所以也不构成侵占罪。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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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是受害人“自愿”地将财务交付给犯罪嫌疑人,这是典型的诈骗罪
肯定不是侵占,也不是盗窃!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案中既不是遗忘物,也不是埋藏物,更不是被托付保管的财务。
盗窃就更谈不上了,盗窃要求以秘密的方式窃取,本案中视光明正大的拿走的!
肯定不是侵占,也不是盗窃!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案中既不是遗忘物,也不是埋藏物,更不是被托付保管的财务。
盗窃就更谈不上了,盗窃要求以秘密的方式窃取,本案中视光明正大的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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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估计有争议。
要么是侵占罪要么是盗窃罪。
关键在于手机是在谁的控制下,如果认为还在受害人的控制下(只是借给他打个电话,并没有脱离受害人控制),就应该定盗窃罪。
如果认为处于被告人的控制下(当时手机在被告手里),应该定侵占罪。
诈骗罪是构不成的。
我认为定盗窃罪比较合适,因为他是到受害人看不见的地方打电话,这个行为应该可以认为就是使手机脱离受害人的控制,秘密窃取的行为。
一家之言。
要么是侵占罪要么是盗窃罪。
关键在于手机是在谁的控制下,如果认为还在受害人的控制下(只是借给他打个电话,并没有脱离受害人控制),就应该定盗窃罪。
如果认为处于被告人的控制下(当时手机在被告手里),应该定侵占罪。
诈骗罪是构不成的。
我认为定盗窃罪比较合适,因为他是到受害人看不见的地方打电话,这个行为应该可以认为就是使手机脱离受害人的控制,秘密窃取的行为。
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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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从您的叙述来看,应属于盗窃。
本题比较关键的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盗窃与侵占的区别。本题中梅某某并没有以欺骗的手段诱使受害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所以不构成诈骗。而且,梅某某并没有占有手机的依据,所以不构成侵占。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从您的叙述来看,应属于盗窃。
本题比较关键的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盗窃与侵占的区别。本题中梅某某并没有以欺骗的手段诱使受害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所以不构成诈骗。而且,梅某某并没有占有手机的依据,所以不构成侵占。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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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吗!我不想解释那么复杂,你将就着看吧!给不给分无所谓。
一、不是侵占:侵占要以合法占有为前提,或者是遗忘物、遗失物
二、不是诈骗:因为受害人没有基于欺骗心甘情愿将物品交给其的意思。
说的不对欢迎来踢!
一、不是侵占:侵占要以合法占有为前提,或者是遗忘物、遗失物
二、不是诈骗:因为受害人没有基于欺骗心甘情愿将物品交给其的意思。
说的不对欢迎来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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