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消费税题目。已经附上答案,求解析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100吨,每吨收购价4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40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50%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100吨,每吨收购价4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40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50%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支付运输费用1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其余50%运回企业,支付运输费用1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不含税267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60000元、增值税额102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00元、增值税额850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500件,每件成本价40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以成本价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月末盘存发现本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的玉米被盗,金额9165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取得的专用发票均通过了税务机关的认证,并在当月申报抵扣。)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析】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400000×50%×(1-13%)+10000×(1-7%)+26700+60000]÷(1-10%)=300000(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0000×10%=30000(元)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500×400×(1+10%)×17%=37400(元)
进项税额转出=(91650-4650)÷(1-13%)×13%+4650÷(1-7%)×7%
=13000+350=1335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0-13350=20650(元)
应缴纳增值税=37400-20650=16750(元)
----------------------------------
我的疑问:第一小题中:=[4×50%×(1-13%)+×(1-7%)+26700+60000]÷(1-10%)=300000(元) 。为什么400000和10000还要乘以(1-13%),(1-7%)。就算要乘,为啥么是1-13%。而不是1+13%?

第4小题里面:销项税额为什么还要乘以(1+10%)?就算要乘,不是应该乘以成本利润率吗?为什么乘消费税率?进项税转出,为什么除以÷(1-13%)×13%?,÷(1-7%)×7%?和第一题区别在哪?第一题为什么是乘以(1-13%)?我要疯了!谢谢大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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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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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12-01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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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题中:=[4×50%×(1-13%)+×(1-7%)+26700+60000]÷(1-10%)=300000(元) 。为什么400000和10000还要乘以(1-13%),(1-7%)。就算要乘,为啥么是1-13%。而不是1+13%?
:因为玉米是免税农产品,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入账金额=收购金额*(1-13%);运费的道理差不多,进项税=运费发票票面金额*7%,不含税运费=票面运费*(1-7%)

第4小题里面:销项税额为什么还要乘以(1+10%)?就算要乘,不是应该乘以成本利润率吗?为什么乘消费税率?
:这里的1+10%,不是消费税税率,而是10%的成本利润率

进项税转出,为什么除以÷(1-13%)×13%?,÷(1-7%)×7%?和第一题区别在哪?
第一题为什么是乘以(1-13%)?

:前面已经说过,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入账金额=收购金额*(1-13%),换算后,收购金额=入账金额/(1-13%),代入到“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里,成了进项税转出=入账金额/(1-13%)*13%,运费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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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玉米免税农产品,是免什么税?难道不是免增值税?
后面那个问题太傻了,我已经知道了,不用回复
税总一分局
行业观察员

2013-11-02 · TA获得超过6.6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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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1、组成计税价格
=[400000×50%×(1-13%)+10000×(1-7%)+26700+60000]÷(1-10%)=300000(元)
400000×50%×(1-13%)、10000×(1-7%)分别为收购玉米及运输,按照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计算为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成本);因为收购价款是400000元,那么账务处理是:
借:原材料 400000-4000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000×13%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400000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货物,
农产品进价-农产品进价*13%=账面成本
换算后:
农产品进价=账面成本/(1-13%)

疑问2、因为题目告知”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那么按照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税价格采取成本加利润的方法,这里的10%本身就是条例规定的成本利润率;并不是消费税税率,而这里只是巧合罢了,药酒,属于消费税税率税目表中的”其他酒“,税率为10%;

疑问3、进项税转出,为什么除以÷(1-13%)×13%?,÷(1-7%)×7%?,这么计算,正好与疑问1相反,除以÷(1-13%)还原成原有的计税基础,也就是被盗部分实际收购金额,然后乘13%的税率,计算出实际应转出进项税金额。(可参考:http://wenku.baidu.com/link?url=_yTBVT93mIRQUmlEhLfrxgNuBG1vQudKlSiExvcuoI9ChdflLNrCtSikoQYdZ53eRsqc6qqSVwlPl2qYYqSbnQOsMe0RAsReCrgZsso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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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2007
行业观察员

2013-11-02 · 为您解答财税疑问,专注税收政策法规。
龙泉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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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农产品的增值税扣除率是13%,按收购金额13%计算进项税《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因些计算农产品成本价格时是乘以(1-13%)。乘以(1-7%)的运费是同样的道理。

2、第4小题里面:500×400×(1+10%)×17%中的“10%”就是指成本利润率,这是《增值税条例》细则中规定的。
进项税转出,除以÷(1-13%)×13%和÷(1-7%)×7%,是为了计算转出的进项税,从成本例算出原来的收购金额,即,收购金额=成本÷(1-13%),这是数学计算。

以上问题,你学习下《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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