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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不是网上的.....很好.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老师,老师可以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天回家,我总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现在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轻松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起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么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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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小说,喜欢它的理智,它的善变,喜欢它的叹为观止,喜欢它的曲折跌宕。喜欢催人泪下的小说,比如《红楼梦》;更喜欢充满激情与刺激的小说,像《福尔摩斯》。看一本小说,就像是在经历着另一种人生。小说领着你跟着主人公经历一段情感的波折,它们带你去那些从未去过的地方,看那些你从未见过的东西,经历那些从未经历的事,然后体会出与众不同的感受。
读着一个故事,走进一段历史,开始一次冒险,经历一段传奇。看小说让我成长。
喜欢散文,喜欢它的美丽,它的朴实,喜欢它的诗情画意,喜欢它的清新怡人。喜欢淳朴动人的散文,如《臭臭。我想你》。喜欢短小精悍的散文,如《背影》。品一篇散文,像是细细品味着一杯龙井茶。经过了仔细和反复的咀嚼后,定会领悟出其中的精华,后来的日子里也会余香缭绕。
走进作者的心,解读心中的情感,然后在自己的胸腔内产生共鸣。品散文让我成长。
喜欢古文,喜欢它的陈旧,它的韵味,喜欢它的郎郎上口,喜欢它的完美意境。喜欢富有哲理的古文,比如《鱼我所欲也》。喜欢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也喜欢纳兰容若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那些很久很久以前写下的诗篇,今天依然在纸上熠熠生辉,如今,我在这里轻声诵读那些流传下来的诗句,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曾有某个人在某个地方轻吟着写下的诗句。
穿越了时间之墙,重吟那些古文,没一个字都散发着厚实的香味,不得不让我为了着迷。吟古文让我成长。
在那些看小说,品散文,吟古文的日子里,我经历着,感动着,成长着。
我沉睡在书里,独享着被文字包围的快乐,做着自由自在的美梦,然后一点一点地长大。
2014-05-10
在流转飞扬的文字中,寻得一方净土,栖息情感,微闭双眸,畅游朱自清构筑的一片繁华,寻得共鸣,无畏无惧。
岁月匆匆,日子就这样流水般奔腾而去。《匆匆》中提到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作者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他不仅自我反问:“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下些什么痕迹?”我愕然,对啊,正如他所说的,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
每每看到他如此反问我,我总能陷入一片寂静的沉默之中,无以自拔。他的思索何尝又不是我的。十几年来,我如同在沙地上行走,云淡风轻,没有什么足迹。春去春又来,花落花会再开,时间就是生命每次的轮回。
他的《背影》众所周知,父亲微胖而蹒跚的背影穿越时空成了父爱的经典,那背影不高大,不挺拔,是在生活重压下渐渐衰老的父亲的背影。每当“目睹”爬月台的那一幕,我总是头涔涔而泪潸潸。
仿佛那便是我的父亲,而我便是那个远去的孩子。
依然记得刚上高中时与父亲离别的场面,他将我送上公交车,千叮咛,万嘱咐,直到车子开走时,他才不舍地离去。我回眸,一个身影映入我的眼帘,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在远方。
从未见到如此深情而留恋的父亲。在我脑海中父亲总是用铁甲做外衣,用刺刀当武器,用最冷漠的外表来掩饰,眼测不出深度,心望不穿浮沉。然而,在离别时刻,他那铁甲、刺刀已被融化……
我被朱自清细腻的文笔、独特的视角深深吸引,依他的文章而行,总能寻到一个自己的影子。
他的文字感人肺腑,征服了我。他的书中有一个袒露心事,领略生命的快意的我
抄的......
——题记
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最亮的那颗,他像是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你就是书海中最亮的那颗明星—《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你的故事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
还记得那时的庄园吗?我每次都会躲在树后远远地凝望着你。那次出海经商我也悄悄跟上了你。你拿的东西并不多,但船上的人真的很多。当暴风雨来临时,人们都吓得东逃西窜,而你却十分冷静。终于船沉没了,你掉进了茫茫大海,但上帝却格外眷顾你,送给你一块木板。你活了下来但你却漂流岛一个无人的孤岛。一开始你精神颓废,但你并未放弃你的生命,你开始用你勤劳的双手努力活下去。你学会了耕种、打猎、缝补衣服。你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令我惊讶!走进你在孤岛上的房子,里面干净、宽敞、明亮。走进你种植的稻田里,一阵阵稻香扑鼻而来。看到你的羊圈,一支支晓阳正在和妈妈嬉闹玩耍。这时,一阵阵香气把我吸引了。随着想起我来到你的屋外,面包的香气还有烤羊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葡萄酒的醇香。我在屋外看着你,你在屋里做着祷告,你要告诉上帝你的生活。
还记得那群野人登岛食人的场景吗?你被吓坏了,可是你没有退缩,你不仅赶走了野人还救了他们的“食物”。你给他取名“星期五”,有了星期五你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了。你教“星期五”讲话、教他吃熟食、教他耕种、教他打猎,让他脱离野人的生活习惯。最后一次,你成功解救了船长,你回到了久别的故乡。而我也从你传奇的故事里脱离了出来,回到了现实。
你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许多,而我也很高兴参与了你的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