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如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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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儿童教育的问题上,如今正提倡无差别教育,希望他们接受正常教育,避免由于过于特殊而造成伤害。作为特殊儿童的家长就应该了解残疾孩子与其他正常的孩子不同的心理特点。 首先,残疾孩子的自尊心比其他孩子更强烈。由于身体的原因,他们渴望人们尊重他们。只言片语的不尊重,都可能严惩刺伤他们的心。正因为如此,残疾孩子的家长往往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那颗容易被伤害的心。 其次,残疾孩子有较强的依赖心理。在家里,他们依赖父母和其他家人;在学校,他们依赖老师和好心的同学。他们希望得到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第三,残疾孩子更容易缺乏自信,有的可能产生自卑。他们往往暗叹命运之神太不公平,为什么把不幸留给自己。他们在羡慕其他孩子的同时,会认为自己不幸,许多该做的事情做不来。他们遇到的挫折更多,于是面临更多的自信与自卑的选择。 第四,残疾孩子憧憬美好生活,渴望像所有人一样获得幸福。在每个残疾孩子心里,都有一片光明、美丽的世界。 作为家长,应该了解残疾孩子的心理,尤其要认真体察孩子的种种想法,这会使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帮助更加有的放矢,增强效果。 为了孩子,家长应首先调整自身的心态,千万不要被“倒霉”、“命苦”、“不幸”这些话占据头脑。中国有句古话:“既来之,则安之。”既成的现实不能再作选择,但是未来之路是可以选择的。如果家长的精神被压倒了,顾影自怜,还怎么去激励孩子奋勇拼搏?残疾孩子的命运掌握在父母手里。在不断调整心态的同时,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是: 一、教育孩子正视现实,正确对待自己的残疾。世界上的事情没有绝对的公平,每个人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家长可以给孩子讲述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证明这个道理。让“命运不公平”的思想见鬼去吧! 在学校里或者社会上,大多数人会关心、帮助残疾的孩子,然而也有少数道德欠佳的人会用“瞎子”、“聋子”、“瘸子”这些不恭的语言甚至用动手动脚的欺侮行为对待他们。要教育孩子在适度忍耐的同时,可以理直气壮地批评那些个别人:“你们这样做讲道德吗?”“你们欺侮残疾人算是真本事吗?” 二、尽可能为孩子提供学习的机会。只要有可能上学的,要克服一切困难让孩子上学。最好上残疾儿童学校;没有残疾儿童学校的地方,可以随班就读。实在上不了学的,也要采用不同的方式让孩子学习文化知识。这对孩子的一生是十分重要的。 每个残疾孩子的情况不同,有的可能有某方面的特长,有的虽无特长,也有相对的优势。家长应该尽早给孩子选择学习一技之长的机会,这是孩子未来生活的依靠。 三、对残疾孩子认真呵护是必要的,但应该适度,努力培养孩子的自信心和自立能力。应该收集大量的残疾人走向成功的事例,讲给孩子听,或让孩子自己学习。最大限度地减少孩子的依赖心理。树立自强精神。特别是孩子遭受挫折的时候,要以具体分析、耐心指导帮助孩子选择坚强。切切不可以过分地怜悯和护卫,降低孩子的斗志。 四、给孩子成功的机会。对残疾孩子不能要求太高,但如果一点没有要求,顺其自然也是不利的。让孩子在力所能及的事情上获得小小的成功,及时给以鼓励,让孩子觉得“我也能行”,日积月累,他们会获得一种精神——不断追求成功。 五、支持孩子参加各种群体活动,特别是有较多残疾孩子参加的群体活动。这样做不但可以开阔孩子的视野,丰富生活内容,更重要的是会使他们学会交往、学会参与,增长适应社会的本领。有的家长总把残疾孩子放在自己的过度保护之下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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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主要指在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等某一方面存在残疾的儿童、少年,还包括患有精神病残疾或综合残疾的儿童和少年。
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提供条件保障每个残疾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根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普通中小学或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义务教育。
肢体残疾、稳定期的精神残疾、视力残疾中的低视力、听力残疾中的重听、智力残疾中的轻度弱智等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够适应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方式和学习生活。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普通中小学必须招收此类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让他们随班就读,不得因残疾而拒绝招收。
盲、聋哑、中度以上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的残疾儿童、少年因不能适应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方式和学习生活,他们则需要进人特殊教育学校(班)通过特殊教育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和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上不能完全与普通学校一样,而必须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适当调整,有增有减,因人施教,具有相当的灵活性。
2.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和在校年龄,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原则上与当地的普通儿童、少年相同,但根据情况,可适当放宽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年龄段。
3.家长应该按照入学通知的要求,送适龄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如果残疾儿童、少年因残疾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或者因严重智力障碍,丧失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需要免予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缓学或免学。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和少年免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杂费。国家提供助学金,帮助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提供条件保障每个残疾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根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普通中小学或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义务教育。
肢体残疾、稳定期的精神残疾、视力残疾中的低视力、听力残疾中的重听、智力残疾中的轻度弱智等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够适应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方式和学习生活。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普通中小学必须招收此类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让他们随班就读,不得因残疾而拒绝招收。
盲、聋哑、中度以上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的残疾儿童、少年因不能适应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方式和学习生活,他们则需要进人特殊教育学校(班)通过特殊教育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和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上不能完全与普通学校一样,而必须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适当调整,有增有减,因人施教,具有相当的灵活性。
2.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和在校年龄,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原则上与当地的普通儿童、少年相同,但根据情况,可适当放宽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年龄段。
3.家长应该按照入学通知的要求,送适龄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如果残疾儿童、少年因残疾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或者因严重智力障碍,丧失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需要免予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缓学或免学。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和少年免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杂费。国家提供助学金,帮助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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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你好,我想问问残疾儿童怎么上学,要上什么学校
回答
您好,残疾孩子的自尊心比其他孩子更强烈。由于身体的原因,他们渴望人们尊重他们。只言片语的不尊重,都可能严惩刺伤他们的心。正因为如此,残疾孩子的家长往往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那颗容易被伤害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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