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一条鞭法能否详细的解释一下?满意我加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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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官府还要征发徭役,也就是派百姓去做工,并且不给钱。
“一条鞭法”意思就是:赋和役合并一起收,再将一个地方的人头税转变为这个地方的徭役,一石粮食折合银子若干,每人交银子不交粮,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以前是交粮的。
成效:
1.增加国库收入
原本很难收上来的税,经此改革后竟然能收上来,还收了很多,空虚的国库很快变得充盈。后人评价一条鞭法“将明朝延长了100年”当非虚言。
2.推动生产力
一条鞭法明文规定税以银征收,从此银的流通便有了法律的根据,促进了货币流通的发展。为换取白银赋税,更多的农产品、手工业产品进入市场,促进了自然经济的瓦解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条鞭法”的意义在于适应了社会发展趋势,松弛了传统的人身依附关系,税收开始转为以资产计征,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
3.后遗症
因为赋役制度过于简单及明后期国防问题,致使国家收入大减和支出庞大。到了后期,明政府在一条鞭法之上加派,如辽饷、练饷及剿饷等。
4.无田者免差力役
一条鞭法“按亩征收”的特质使政府的财政负担大部份的从农民身上转移到大地主身上。大地主成为了赋税的主要来源,农民的负担减少,自然推动生产力。一条鞭法之最大特色为役归于地,一些商人、手工业者无田则无须履行赋役,结果“逐末者千金而手不沾一役”。
补充一下,一条鞭法没那么那么简单
合并为一。将赋役内各项正杂条款合并地编起来,使其化繁为简,以便于征收。包括赋内或役内的各款项的合并,或役与赋的合并。合并的程度,或为部分的,或为全部的。合并的范围,或只限于编派的方法上,或只限于科则上,或只限于征收的手续及其期限上,或总括以上各方面而言。
不按照里甲编排的户则分配,而是按照一州一县统一收取。以前明代户则分为若干等,不同等的交税不同,类似今天的分级税率。但是大户与胥吏勾结,编排时往往上等户定下等的税,真正的穷苦人家反而交大部分税。一条鞭法之后,取消分等,按照州县的富裕程度不同定税,但是同一州县的税率一样。
十年一编改为每年一编。以前每十年修订一次里甲册,登记人口和户则,按照上中下户分等。每里有110户,1个里长,富裕的10户中选出10名甲长。每年有1名甲长和10户人丁服役。也就是说每一户10年才会服役一次。一条鞭法后,每年服役。
赋税和徭役折银。上面说到每年服役,但是并非真的需要百姓前往官府做事,只要交银子就可以了。赋税也一样,不需要交实物(少数除外,例如祭祀用的白米),折算为银子。
徭役整合到田亩中。前面说到徭役折银和取消按户则按一县征收,实际上是把一州县役银均派于该州县之丁粮中,发展至后来所谓“摊丁入亩”。个人不需要按人头交税,而是按土地多少交税。手工业者或者商贩,没有土地就可以不交。这主要是因为土地不容易隐瞒。
官收官解。以前赋税所收实物由百姓自行解送到仓库,有远有近,并不均等。往往运送到目的地比赋税的负担更重。折银之后只要把银子交到当地官府就可以了,由官府收解。
一条鞭法主要目的是简化操作,方便征收,同时希望遏制大地主和胥吏勾结、侵损国家财政收入。在张居正正式推行全国之前,各地就已经在实施了,它仅仅是承认了现有的制度,实际上是一次不完整的赋税改革。但是仅仅是这么小小的改动,也遭到了强烈的反对。明代后期已经是“条外有条,编外有编”,失去了本意。
采纳答案所说的“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萌芽。也使得金银的流通量增大”并不准确,因为奇葩的明朝实际上有两种货币流通方式,一个是银子,一个是铜钱。银子仅仅是购买大宗商品和交税需要,日常流通主要是钱。因此才会出现明亡的时候抄出了那么多银子,他们基本没有流通,也就很难产生促进资本发展的作用。
本回答参照的是梁方仲先生的《明代赋役制度》中有关一条鞭法的几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