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学籍了,还能继续上学么?
学校无权开除,用户可以要求学校恢复学籍,继续上学。
开除学籍仅仅是一种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只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学生在学校内进行申诉,不服学校的申诉处理决定,再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教育主管部门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学生不服再向更高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学生起诉也只能诉教育行政部门,而不能起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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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学籍成绩册统一使用A4或A3纸(不可使用其它规格纸张),正面的学籍表记录学生基本情况,背面记录学生成绩(可打印,书写的只能使用碳黑墨水)。
也可单独另外使用一张A4或A3纸记录学生成绩。学籍表上一定要贴上学生的相片,学籍表和成绩单可分二页,不可使用胶水粘在一起。成绩单除记载成绩外,应标明学生其他相关信息,如姓名,学号,班等。
已报名编了学号的'学生,如中途退学未毕业的也要有学籍表,成绩单(考了几门课就录入几门课的成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学有权开除学生的学籍吗
被开除学籍了,不能继续上学了。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学籍由政教处出示材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学籍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学籍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派出所通报。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学籍
2013-11-06
201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