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加自由职业者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二、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扩展资料:
1、失业保险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失业保险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有的地方,个人名义上社保,养老、失业、医疗必须都上,比如北京,不能选择的
个人上失业也是可以领取的,符合领取的规定了,办理失业手续,档案转到街道,就可以了,也可以申请创业补助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为:领取期限处于第1个月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520元调整为58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480元调整为540元。其他事业保险待遇调整标准为:2010年7月1日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312元调整为348元。生育补助费按照失业人员生育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二、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和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间,以2010年7月1日为界,7月1日以后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按新标准计发,6月30日前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按照原标准计发。
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全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该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宣传、核定及发放工作。
为支持用人单位与大龄职工依法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根据《天津市用人单位与大龄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依法与大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职工)签订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大龄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计算补贴额,即养老保险补贴最低缴费基数的20%;失业保险补贴最低缴费基数的2%;医疗保险补贴最低缴费基数的6.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