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与商业银行代理国债、发行金融债券不是矛盾了么
如题,越看越糊涂,不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和信托投资么?那为什么又可以代理销售国债什么的,这难道不属于证券经营么,菜鸟一枚,求详细解答...
如题,越看越糊涂,不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和信托投资么?那为什么又可以代理销售国债什么的,这难道不属于证券经营么,菜鸟一枚,求详细解答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不矛盾 。
银行在这个活动中只起到了一个中介的作用,属于代理销售。这些金融产品不是有银行发行的,银行只负责宣传销售,是一个第三方机构。
金融中介机构指对资金供给者吸收资金,再将资金对资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机构。为达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机构通常发行各种次级证券,如定期存单、保险单等,以换取资金,而因为各种金融中介机构所发行次级证券的差异很大,因此,经济学家即以这些差异做为对金融中介机构分类的依据。一般而言,发行货币性次级证券如存摺、存单等的金融中介机构称为存款货币机构,而这些由存款货币机构发行的次级证券不但占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大部份,一般而言,也是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至於非存款货币机构所发行的次级证券如保险单等,则占非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一大部份,而且这些次级证券也不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金融中介机构依是否发行货币间接请求权。
银行在这个活动中只起到了一个中介的作用,属于代理销售。这些金融产品不是有银行发行的,银行只负责宣传销售,是一个第三方机构。
金融中介机构指对资金供给者吸收资金,再将资金对资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机构。为达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机构通常发行各种次级证券,如定期存单、保险单等,以换取资金,而因为各种金融中介机构所发行次级证券的差异很大,因此,经济学家即以这些差异做为对金融中介机构分类的依据。一般而言,发行货币性次级证券如存摺、存单等的金融中介机构称为存款货币机构,而这些由存款货币机构发行的次级证券不但占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大部份,一般而言,也是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至於非存款货币机构所发行的次级证券如保险单等,则占非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一大部份,而且这些次级证券也不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金融中介机构依是否发行货币间接请求权。
展开全部
法规中的不得从事是指不可以成立这样的部门自己干。目前银行干的都是代销销售,是中介,钱最后都要由证券、基金和信托公司来投资。
追问
可是证券经营机构不也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么,这也是中介,和商业银行的代理债券业务应该一样吧,呃。。感觉木有差别。。。。。。
追答
证券经营业务的核心是投行、经纪和自营资管,尤其是股票的上述三类业务,商业银行应该都没有做。这都是需要证监会发牌照的。
银行卖国债,只是在销售端,是渠道。银行应该没做过股票的发行、股票的经纪业务、股票的资管吧。
但应该说,在国内目前这个阶段,混业是个趋势,所以大多数银行也都设有投行部门,但一般都在债券领域。这是他们的长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