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019-05-13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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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买房更是要小心,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前提是合同一定要规范,对于合同的规范要求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而且和国内还是有区别的,签订澳洲房产合同规范有一大本,其中的有些内容可能是你在国内买房时没有见过的。
一、合同规范要求
1、原始材料:关于欲购的房产所占有的土地、面积、历史上曾经在这块土地上发生过各次交易的卖主的姓名,贷款的机构等。
2、政府出具的计划信息:它告知这块土地的被批准的使用用途,即是否能用于居民居住地,还是可用于经商或可再开发。
3、澳洲房产税费支出:房产是否还有以前发生的贷款,各项开销,比如市政税﹐水费等。
4、政府出具的建筑许可:过去七年中针对任何新建或改建项目所下达的建造限制、建筑许可。
5、其它附属协议:与该房产有关的与它人的协议﹐例如房产周围的围墙方位、面积、高度,以及是否允许你再在属于你的房产范围内建你需要或可能需要的附属建筑物等。
二、合同正文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正文内容我们必须要仔细阅读,每个细节都要准确无误,尤其是涉及到钱财、权益方面的内容,当然了在签订的时候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对合同进行审阅,一般买家律师会详细为你介绍合同,包括为你讲解其中的风险、责任以及义务,一般卖家也会有律师在场,如有问题可以相互协商。
在合同正文方面尤其需要注意以下一些内容:
1、价格:必须要在合同上明确标定价格
3、动产:属于你在购房时合同中标明的可移动的所购房产内包含的所有财产,如窗帘、电器设备配置等。
4、特别要约或规定:如您的贷款条件、方式(澳洲房产贷款相关)。房屋质量要求的特别标准。以及一切在最终成交前。卖方责任范围内应做到的事。
5、附属设施:售房合同中必须详细载明您认为应该归入购房权益的附带设施和相关用具。就例如附属设施中的活动铁皮房子等。
当然了除了以上这些,在合同中还要考虑有没有对你不利的内容,包括房屋本身以及使用方面的内容,如有有一定要提出,尤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应该及时协商解决。
三、澳洲购房合同中的“冷静期”
在澳大利亚买房签订合同有一个冷静期,也许你不太了解,但是它的存在对于买家来说其实是非常有用的,在冷静期内我们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例如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准备购房资金或者是联系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等。
除此以外,在冷静期内考虑清楚自己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在冷静期内取消合同只需要支付较少的赔偿,不同州赔偿金额不同,例如新南威尔士州为房价的0。25%,维多利亚州为房价的0。2%,但如果是在冷静期外就算是违约,那么需要赔偿房价的10%以及额外的赔偿。
我们要知道该冷静期是由各法案赋予的,一旦与卖家签订购买住宅房屋的售房合同,即合同生效后,就会自动产生冷静期,无需额外注明。
四、海外买家签订合同方式
对于很多中国买家来说,如果人在国内,那么如何及时有效的签订购房合同呢?其实在澳洲买房并不一定需要买家自己亲自前往澳洲签署合同,对于许多境外买家无法亲自飞赴澳洲当场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完成合同的签订。
方式1、签署影印件:代理律师用买方签署的合同的影印件进行交换合同。这种方式的优势是方便直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卖家都会同意这种方式。
方式2、授权委托书:买家事先可以通过设立一份授权委托书,委任自己在澳大利亚的代理人代表自己签署购房合同。这种方式更受信任,但这种方式相对繁琐,需要有法定见证,买家必须在一位法定见证人面前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由该法定见证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以上签订澳洲房产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每一个准备在澳洲买房的购房者都应该了解的,并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注意,不要以为是多此一举,这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着想,更多澳洲购房问题,大家可以通过在线咨询直接获取澳洲购房顾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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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6、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7、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8、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