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有关于"实事求是"1000字左右的论文啊?急求!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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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殇AY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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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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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实事求是的辩证法内涵,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与机械唯物主义在方法上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懂得辩证法。马克思之所以能提出科学的实践观,并确定实践在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中的基础地位,就是因为他以辩证的方法考察这些方面,因而克服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局限性,为彻底战胜唯心主义奠定了方法论基础,而新的辩证的唯物主义的形成,也为创立剩余价值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哲学基础。我们只要回忆一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对唯物辩证法的强调,就可以理解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克服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局限,创立新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列宁创立一国数国首先胜利学说,毛泽东发现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都以自觉地运用和发展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基础。 第二,突出实事求是的辩证法内涵,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历史上的进步势力虽然多次提出解放思想的要求,但他们一般是基于自身的需要而自发地提出这种要求,由于其思想路线的缺陷,并没有从理论上深刻说明这种要求的客观根据。只有唯物辩证法才深刻地揭示了这种客观根据。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辩证法对事物的否定理解是以事物自身的二重性为根据的,事物自身包含着否定自身的因素,这种因素与其肯定因素处于对立统一关系中,当否定因素通过斗争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时,一事物就会变成他事物。辩证法是对这一客观过程的主观反映的结果。这种反映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而是积极参与客观事物的辩证运动的观念形成过程,是适应人们改造事物的需要的主观认识过程。实事求是的认识活动所求之“是”,不限于客体自身的运动规律,而且也包括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规律,客体的运动规律仅是这一规律的一个侧面的基础。发现这一规律,当然是为了实践,为了保证实践获得成功。由于实践本身就是在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的,因而为实践服务的认识也应是不断发展的。不适应实践需要的各种思想、观念将不断地被克服、被消除。这种克服、破除与实践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的活动就是解放思想。因而,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它们都服务于实践,并且相互依存、相互过渡。 邓小平说:“什么叫解放思想?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9页)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对立统一具体表现在:其一,实事求是的认识活动为解放思想提供认识上的前提。人们提出解放思想的要求,要以发现原有的某些思想观念对认识和实践的发展起束缚和阻碍作用为前提,而发现这一点,又是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即实事求是的结果。以往的实践遭受失败,或者结果不理想,表明用以指导这些实践的思想观念是错误的。提出解放思想的要求,就是要排除这些起束缚和阻碍作用的思想观念。离开实事求是,随意地排除某些思想观念,就会走向主观主义。其二,解放思想可以为进一步实事求是扫清道路。人们的实事求是活动,不是从“白板”出发的。一般人的头脑中总是储存着从以往的学习和认识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思想观念,这些思想观念总是对新的实事求是活动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部分,从根本上制约着人们认识的方向、方法和所能达到的高度。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观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正确观念,它们对新的实事求是活动起某种参照和促进作用;另一类是错误观念,它们对新的实事求是活动起干扰和阻碍作用。通过解放思想,破除各种错误观念,就为新的实事求是活动扫清了道路。 第三,突出实事求是的唯物辩证法内涵,才能成功地探索和完善“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当前,我们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探索“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也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条道路,相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理来说是特殊,相对于中国各个局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具体实践方式来说又是一般。因而,探索“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过程,是个包含由个别到一般和由一般到特殊的辩证认识过程。只有自觉地运用唯物辩证的方法,才能完成这一探索任务。这里所说的特殊和一般,绝不仅仅是指事物的外部特征,而且是指事物内在矛盾的特殊性和一般性。探索“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也就是寻求解决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的正确方法,因而这种探索必须以我国现阶段内在矛盾的性质作为客观依据。 探索“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也就是解决“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又要以“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解决为前提。从实质上说,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规定是建立在对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的认识的基础上的,二者在逻辑上具有对应关系。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正是围绕这一矛盾展开的。其中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是保证发展生产力的成果真正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不是满足少数人发财的欲望的根本条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现阶段主要矛盾得到正确解决的必然结果。要达到这一结果,还必须全面研究和正确解决与主要矛盾相联系的各种次要矛盾,诸如经济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党内腐败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矛盾等等。要发现解决这一系列矛盾的正确方法,就要在认识和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特别是自觉地运用唯物辩证法来认识各种矛盾。离开唯物辩证法,局限于经验主义的方法,只能顾此失彼,是不可能正确地认识和处理我们所面临的复杂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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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小七83305
2014-06-19 · 超过6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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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要深入理解邓小平理论,就必须全面理解实事求是的理论内涵。以往,人们较多注意的是实事求是的唯物论内涵,而对于其辩证法内涵,则尚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因而,在必要提出和认真研究实事求是的辩证法内涵问题。 “实事求是”本是句古语,自从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对它做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解释,用它来概括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它就具有了崭新的理论内涵,特别是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内涵。关于实事求是的理论内涵,邓小平明确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把它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8页)这一论断表明,实事求是概括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它的理论内涵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其中理所当然地包括唯物辩证法。 首先,“实事求是”这一命题本身就隐涵着对“实事”和“是”的对立统一关系的承认。所谓“隐涵”,是指通过逻辑分析,可以揭示出一个命题的隐内涵。一方面,在“实事”的基础上“求是”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为“实事”和“是”是有差别的、对立的。因而,了解了“实事”,仅解决了现象问题,还没有达到对事物的完整认识,只有经过“求”(研究),才能把握“是”,解决本质问题,从而完成认识的任务。反过来说,如果“实事”与“是”之间不存在差别和对立,那么认识的任务就简化了,可以归结为不断扩展见闻知识,而无需进行更深一层的研究。然而实际上,“实事”与“是”是存在差别和对立的,大量的科学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例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现象是: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到西方落下,似乎在围绕着我们转,“地心说”与人们的这种日常意识基本一致。但是,进一步的观测和研究表明,不是太阳围绕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绕太阳转,“日心说”才是正确的理论。 另一方面,在“实事”的基础上“求是”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为“实事”与“是”是互相联系的、统一的。任何“实事”中都包含着“是”,任何“是”都要通过“实事”表现出来。假如“实事”与“是”没有联系,那么,“实事求是”也就达不到目的。缘木求鱼的“求”,之所以是蠢举,就是因为“木”与“鱼”没有内在联系。“实事求是”的“求”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实事”与“是”有内在联系。内容决定形式,作为认识内容的“实事”与“是”的对立统一关系,决定了认识的两种基本形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对立统一关系及其辩证运动。 其次,“求是”,从根本上说,就是认识事物的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毛泽东把“是”解释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1页)而“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61页)所以,在更根本和更深刻的意义上说,“求是”也就是探求和把握事物的本质。那么,什么是本质呢?毛泽东在60年代初的一篇读书批注中指出:“什么叫本质,只能说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47页)。所以,“求是”最终归结为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正是它们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运动发展的基本方向。要准确地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就必须全面研究事物的各种矛盾和矛盾的各方面。如果只研究事物的一种矛盾,那还无法确定它是不是主要矛盾;如果只研究事物的一部分矛盾及其相互关系,虽然也可以认定其中某一矛盾是主要矛盾,但这种认定还具有或然性。并且,即使这时关于主要矛盾的认定是正确的,但由于尚有一些矛盾未研究,对主要矛盾与尚未研究的矛盾之间的关系也无法确定,因而这种认识还是不完全的。只有全面研究了事物的各个矛盾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并全面揭示主要矛盾与其他矛盾的相互关系。同理,只有全面研究矛盾的各方面,才能准确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再次,为了达到“求是”的目的,对“实事”的了解要力求全面,要兼顾内外两方面情况。由于规律不仅包括“本质的关系”,而且包括“本质之间的关系”,即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矛盾关系,所以,要全面地把握规律,就必须既研究事物的内部矛盾,又研究事物的外部矛盾。毛泽东说:“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同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61、362页)因为事物发展的原因包括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所以,对“实事”的了解也应包括内外两个方面。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在讲到实事求是的第一环节即对客观情况的了解时说:“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1页)这里连用了四个“内外”,实质上是提出了唯物辩证法对全面了解情况的基本要求。这同单纯地讲世界范围的、全面范围的等等,在方法上是不同的。这种兼顾事物自身和外部环境的观察方法,也得到了现代系统论关于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理论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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