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劳动法高手请进!!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是否可以结算?
我在一家私人小公司做了十一天,后觉得该公司管理混乱,就提出了辞职,是经过经理批准才离职的.走的时候经理叫我今天回公司结工资,但是我现在听说老板说我自己走的,不可能给我发工...
我在一家私人小公司做了十一天,后觉得该公司管理混乱,就提出了辞职,是经过经理批准才离职的.走的时候经理叫我今天回公司结工资,但是我现在听说老板说我自己走的,不可能给我发工资,请问如何解决?进公司的时候没签订合同,只有公司那边有个每天的考勤记录.谢谢,非专业人员请勿乱回贴,以免误导.谢谢
辞职申请是口头申请的,经理也是口头答应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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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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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内依法辞职,工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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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结算了 不给结你可以到劳动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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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你可以随时辞职随时要求对方支付工作期间产生的工资及约定的福利。
因为你没有合同,所以现在必须先拿到考勤记录,然后和公司领导协商,最好能够和老板说一下你离开的原因,诚恳的提出你个人对公司的建议,并希望对方支付你的工资。
如果不行,则找当地劳动部门。
因为你没有合同,所以现在必须先拿到考勤记录,然后和公司领导协商,最好能够和老板说一下你离开的原因,诚恳的提出你个人对公司的建议,并希望对方支付你的工资。
如果不行,则找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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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6级 还要美金100W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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