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得了癌症晚期了,应不应该告诉他
2010-02-06
虽然晚期的癌症几乎等于是判了死刑,但是让大家都带著希望生存下去总比绝望的生活要好。
研究结果显示:把患者“蒙在鼓里”并不是明智选择
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唐云翔教授研究团队曾在2002年10月至2016年12月之间,招募了29825名肺癌患者,每6个月对他们进行一次随访,直至2017年6月。研究人员还对影响肺癌生存的潜在因素进行了登记,包括癌症诊断情况、年龄、性别、类型、分期、是否知晓诊断结果等,以分析知道诊断结果,对肺癌患者生存期的影响。
研究结果显示,知晓自己诊断结果的肺癌患者,比不知道诊断结果的患者,生存时间更长。知晓诊断结果的患者中位生存时间为18.33个月,而一直“蒙在鼓里”的患者,中位生存时间却为8.77个月。
研究人员认为,肺癌患者了解诊断结果,有助于延长他们的生存时间,这项研究提供了明确的证据,表明医务人员和患者家属应向患者充分告知癌症的诊断信息。知道自己患有癌症的人,可能会积极改变生活方式,接受治疗,与疾病作斗争以延长生命。
该研究的作者、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心理与卫生学系唐云翔博士表示,“在完全告知肺癌患者诊断结果后,患者虽然有可能会感到焦虑和痛苦,但从长远来看,这对他们有益。”
告知患者公开透明的信息:并不会给治疗效果拖后腿
很多家属之所以不敢告诉患者真相,是担心他们心理上承受不住反而不利于治疗。但其实这些也只是我们的猜想,患者在知道真相后真的会想不开或影响治疗效果吗?
事实上,美国上世纪70年代就颁布了《患者权利法案》,明确强调了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
患者对疾病相关的诊断、治疗、预后等信息,享有知情权;
患者对于治疗,看护有接受或拒绝权;
患者在充分了解所有信息后,有自己判断利害得失的决定权。
简单来说,在美国,如果患者不知道自己病情,医生做任何治疗都是违法的。医生也已经习惯第一时间将病情和可能的治疗方案告诉患者本人,由患者自己决定如何治疗以及何时告诉家人。
美国是世界少数立法强制要求医生告诉患者病情的国家之一,但同时,美国癌症生存率是世界领先的,这至少从侧面证明,第一时间给患者公开透明的信息,整体看来,并不会给治疗效果拖后腿。
你可能要说,美国和中国文化差异大,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或许更强。那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东亚邻居日本,日本医生直接告知病情已成工作程序。
在日本,医生一般会很直接地向癌症患者交代病情,家属可以陪同在旁倾听,但是治疗方案由患者自己做决定。而对于患者和家属最关心的生存期、肿瘤复发率、转移率,日本医生都会根据指南和大样本数据给出严谨的说明。
多年来,美国和日本癌症生存率一直是世界领先的,这至少从侧面证明,第一时间给患者公开透明的信息,整体看来,并不会给治疗效果拖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