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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就有公侯伯子男五爵,西方的贵族等级是按照我国的爵位翻译过来的,使为了便于中国人理解
在汉语中,通常以英国和法国的贵族制度为参考,将西方贵族制度依中国爵位分为五个等级,依序是:
公爵(Duke)
侯爵(Marquess)
伯爵(Earl,在英国以外的伯爵称Count)
子爵(Viscount)
男爵(Baron)
除了这五等爵位之外,还有亲王(或王子)、从男爵、爵士、骑士等贵族封号。
其他西方国家的贵族制度与英国的五等爵位相似,但亦有出入,比如德意志的爵位分为15等,有的国家(如波兰)实行四等爵位(没有子爵),有的国家如匈牙利实行三等爵位(没有侯爵、子爵)。
英国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
King/Queen 国王/女王
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Prince 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Royal Duke 大公
Duke 公爵
Marquess 侯爵
Earl 伯爵
Viscount 子爵
Baron 男爵
Baronet 从男爵
Knight 骑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苏格兰
Thane 伯爵
Laird 男爵
法国
Empereur 皇帝
Roi 国王
Dauphin 太子
Prince 亲王
Duc 公爵
Marquis 侯爵
Comte 伯爵
Vicomte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 骑士
神圣罗马帝国
Kaiser 皇帝
König 国王
Kurfürst 选帝侯
Fürst 亲王,或译侯爵
Prinz 亲王、王子
Erzherzog 大公
Herzog 公爵
Pfaltzgraf 宫廷伯爵
Markgraf 边疆伯爵或边境总督
Landgraf 伯爵
Graf 伯爵
Baron 男爵
Freiherr 男爵
Freier 男爵
Ritter 骑士
Junker 容克或乡绅
荷兰
Koning/Koningin 国王/女王
Kroonprins 王储
Prins 亲王
Aartshertog 大公(已废弃该等爵位)
Hertog 公爵
Markies 侯爵
Graaf 伯爵
Burggraf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荷兰现有2个亲王家族,31名伯爵、103名男爵和8名骑士
比利时
Roi/Koning 国王
Prince/Prins 亲王
Duc/Hertog 公爵
Marquis/Markies 侯爵
Count/Graaf 伯爵
Viscount/Burggraff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Ridder 骑士
Squire/jonkheer 乡绅
截止至1986年,比利时有9位亲王、5位公爵、10位侯爵、85位伯爵、35位子爵、317名男爵和113名骑士
丹麦
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
Fyrste 亲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瑞典
Kung/Drott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Kronprinsessan 女王储
Furste 亲王
Prins 王子
Hertig 公爵
Markis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Friherre 骑士
挪威
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
Furst 亲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s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芬兰
Keisari 皇帝
Prinssi 亲王
Arkkiherttua 大公
Herttua 公爵
Markiisi 侯爵
Jaarli 伯爵
Varakreivi 男爵
Ritari 骑士
芬兰贵族制度从属于瑞典的贵族制度。1809年俄国吞并芬兰后,芬兰大公国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贵族爵位等级制度,芬兰大公(由俄国沙皇兼任)只册封过伯爵和男爵两等爵位。
西班牙
Rey/Reina 国王/女王
Príncipe de Asturias 阿斯图里亚斯亲王(王储)
Príncipe 亲王
Duque 公爵
Marqués 侯爵
Conde 伯爵
Vizconde 子爵
Barón 男爵
Señor 乡绅
葡萄牙
Imperador 皇帝(仅用于巴西)
Rei 国王
Príncipe 亲王
Duque 公爵
Marquês 侯爵
Conde 伯爵
Visconde 子爵
Barão 男爵
意大利
Imperatore 皇帝(1936年意大利国王自封为埃塞俄比亚皇帝)
Re 国王
Principe 亲王
Duca 公爵
Marchesse 侯爵
Conte 伯爵
Visconte 子爵
Barone 男爵
Cavalieri 骑士
波兰
Krol 国王
Ksiaze 亲王或公爵
Margrabia 侯爵
Hrabia 伯爵
Baron 男爵
Rycerz 骑士
Giermek 乡绅
匈牙利
császár 皇帝
király/királyné 国王/女王
fejedelem 亲王
herczeg 大公
gróf 伯爵
báró 男爵
lovag 骑士
匈牙利本国并无皇帝,其君主称国王。奥匈帝国时期由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
俄国
Император/Императора 皇帝/女皇
Цар/Царица 沙皇/女沙皇
Цесаревич 皇太子
Великий Князь/Инфант 大公/女大公
Князь/Герцог 公爵/亲王
Маркиз/Бояре 侯爵
Граф 伯爵
Виконт 子爵
Барон 男爵
Рыцарь 骑士
夏商时期
案《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究竟事实怎样,并无实物资料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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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参考:
《孟子.万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秦朝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汉朝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馀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置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租税,开后世虚封先河。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魏晋南北朝
曹魏
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谓赐爵。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关内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国号、封地,县侯以下无封地而有租税。九等爵之外,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仍无封、无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大者郡、小者县。
两晋
西晋爵位非常繁复,设置了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共十八级。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伯、子、男五等爵专封宗室;功臣封爵为“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自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西晋诸侯王与西汉初年诸侯王相类,得专制其国。案《晋书》记载,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五等爵之公国之制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其馀诸爵与开国爵封地称国而但封君不治国事,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世袭。
南朝
南朝封爵沿袭东晋,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陈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废伯爵、男爵,后复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国租税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级:王超品,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官属:王至侯国等置官属。
北齐:置王爵与五等爵,王爵超品,其馀诸爵视魏制各将一阶,诸爵皆开国置官属。
北周:初置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五等爵后据《周礼》改制,置亲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炀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馀均废止。
唐朝
唐朝,分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郡侯、县侯、县男、县子。国公以下,均加开国字样,如××郡开国侯、××县开国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魏晋至宋,封爵的承袭分为世袭罔替、世袭两种,前者在承袭时按原爵承袭,后者承袭的时候要比照被承袭者的爵位降一等承袭。宋朝无世袭罔替的例子。除世袭爵位外,很多封爵只是终身爵,身死爵除。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万户到二百户,共十四等。食邑数字只是虚衔,唯食实封才可以领取相应的补贴。实封最多千户,少者百户,每户每月折钱二十五文,随官俸发给,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颇低。
元朝
元朝,王爵唯皇族、蒙古贵族可封,宗室封亲王、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其馀国公等爵封赐甚滥。
明朝
明朝,王爵为皇族专享(开国诸大将死后有追封郡王者),皇族封爵均世袭罔替: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诸子则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亲王岁禄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由于这种世袭罔替的制度,导致后来出现举国一岁之入不能偿宗室岁禄的局面,远支宗亲将军、中尉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狱求饱者。另有公、侯、伯三等爵专授功臣,三等爵只能世袭,也有终身者。
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两种。
宗室爵
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至三等镇国将军、一至三等辅国将军、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十四级,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
除了清初受封的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雍正时怡贤亲王、同治时恭亲王、光绪时醇亲王、庆亲王共十二个王可以世袭罔替外,其馀宗亲世爵只能世袭。
宗室爵俸禄: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功臣世爵
干隆十六年定制,功臣世爵为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
功臣世爵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
二等公685两
三等公660两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
一等侯610两
二等侯585两
三等侯560两
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
一等伯510两
二等伯485两
三等伯460两
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
一等子410两
二等子385两
三等子360两
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
一等男310两
二等男285两
三等男260两
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
一等轻车都尉210两
二等轻车都尉185两
三等轻车都尉160两
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
骑都尉110两
云骑尉85两
恩骑尉45两
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
闲散侯230两
伯品级世职205两
子品级世职180两
男品级世职155两
轻车都尉品级世职130两
骑都尉品级世职105两
云骑尉品级世职80两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清朝的封爵,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中华民国成立后,废除了一切世爵制度。
在汉语中,通常以英国和法国的贵族制度为参考,将西方贵族制度依中国爵位分为五个等级,依序是:
公爵(Duke)
侯爵(Marquess)
伯爵(Earl,在英国以外的伯爵称Count)
子爵(Viscount)
男爵(Baron)
除了这五等爵位之外,还有亲王(或王子)、从男爵、爵士、骑士等贵族封号。
其他西方国家的贵族制度与英国的五等爵位相似,但亦有出入,比如德意志的爵位分为15等,有的国家(如波兰)实行四等爵位(没有子爵),有的国家如匈牙利实行三等爵位(没有侯爵、子爵)。
英国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
King/Queen 国王/女王
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Prince 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Royal Duke 大公
Duke 公爵
Marquess 侯爵
Earl 伯爵
Viscount 子爵
Baron 男爵
Baronet 从男爵
Knight 骑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苏格兰
Thane 伯爵
Laird 男爵
法国
Empereur 皇帝
Roi 国王
Dauphin 太子
Prince 亲王
Duc 公爵
Marquis 侯爵
Comte 伯爵
Vicomte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 骑士
神圣罗马帝国
Kaiser 皇帝
König 国王
Kurfürst 选帝侯
Fürst 亲王,或译侯爵
Prinz 亲王、王子
Erzherzog 大公
Herzog 公爵
Pfaltzgraf 宫廷伯爵
Markgraf 边疆伯爵或边境总督
Landgraf 伯爵
Graf 伯爵
Baron 男爵
Freiherr 男爵
Freier 男爵
Ritter 骑士
Junker 容克或乡绅
荷兰
Koning/Koningin 国王/女王
Kroonprins 王储
Prins 亲王
Aartshertog 大公(已废弃该等爵位)
Hertog 公爵
Markies 侯爵
Graaf 伯爵
Burggraf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荷兰现有2个亲王家族,31名伯爵、103名男爵和8名骑士
比利时
Roi/Koning 国王
Prince/Prins 亲王
Duc/Hertog 公爵
Marquis/Markies 侯爵
Count/Graaf 伯爵
Viscount/Burggraff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Ridder 骑士
Squire/jonkheer 乡绅
截止至1986年,比利时有9位亲王、5位公爵、10位侯爵、85位伯爵、35位子爵、317名男爵和113名骑士
丹麦
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
Fyrste 亲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瑞典
Kung/Drott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Kronprinsessan 女王储
Furste 亲王
Prins 王子
Hertig 公爵
Markis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Friherre 骑士
挪威
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
Furst 亲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s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芬兰
Keisari 皇帝
Prinssi 亲王
Arkkiherttua 大公
Herttua 公爵
Markiisi 侯爵
Jaarli 伯爵
Varakreivi 男爵
Ritari 骑士
芬兰贵族制度从属于瑞典的贵族制度。1809年俄国吞并芬兰后,芬兰大公国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贵族爵位等级制度,芬兰大公(由俄国沙皇兼任)只册封过伯爵和男爵两等爵位。
西班牙
Rey/Reina 国王/女王
Príncipe de Asturias 阿斯图里亚斯亲王(王储)
Príncipe 亲王
Duque 公爵
Marqués 侯爵
Conde 伯爵
Vizconde 子爵
Barón 男爵
Señor 乡绅
葡萄牙
Imperador 皇帝(仅用于巴西)
Rei 国王
Príncipe 亲王
Duque 公爵
Marquês 侯爵
Conde 伯爵
Visconde 子爵
Barão 男爵
意大利
Imperatore 皇帝(1936年意大利国王自封为埃塞俄比亚皇帝)
Re 国王
Principe 亲王
Duca 公爵
Marchesse 侯爵
Conte 伯爵
Visconte 子爵
Barone 男爵
Cavalieri 骑士
波兰
Krol 国王
Ksiaze 亲王或公爵
Margrabia 侯爵
Hrabia 伯爵
Baron 男爵
Rycerz 骑士
Giermek 乡绅
匈牙利
császár 皇帝
király/királyné 国王/女王
fejedelem 亲王
herczeg 大公
gróf 伯爵
báró 男爵
lovag 骑士
匈牙利本国并无皇帝,其君主称国王。奥匈帝国时期由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
俄国
Император/Императора 皇帝/女皇
Цар/Царица 沙皇/女沙皇
Цесаревич 皇太子
Великий Князь/Инфант 大公/女大公
Князь/Герцог 公爵/亲王
Маркиз/Бояре 侯爵
Граф 伯爵
Виконт 子爵
Барон 男爵
Рыцарь 骑士
夏商时期
案《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究竟事实怎样,并无实物资料佐证。
[编辑]
周朝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参考:
《孟子.万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秦朝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汉朝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馀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置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租税,开后世虚封先河。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魏晋南北朝
曹魏
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谓赐爵。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关内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国号、封地,县侯以下无封地而有租税。九等爵之外,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仍无封、无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大者郡、小者县。
两晋
西晋爵位非常繁复,设置了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共十八级。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伯、子、男五等爵专封宗室;功臣封爵为“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自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西晋诸侯王与西汉初年诸侯王相类,得专制其国。案《晋书》记载,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五等爵之公国之制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其馀诸爵与开国爵封地称国而但封君不治国事,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世袭。
南朝
南朝封爵沿袭东晋,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陈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废伯爵、男爵,后复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国租税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级:王超品,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官属:王至侯国等置官属。
北齐:置王爵与五等爵,王爵超品,其馀诸爵视魏制各将一阶,诸爵皆开国置官属。
北周:初置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五等爵后据《周礼》改制,置亲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炀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馀均废止。
唐朝
唐朝,分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郡侯、县侯、县男、县子。国公以下,均加开国字样,如××郡开国侯、××县开国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魏晋至宋,封爵的承袭分为世袭罔替、世袭两种,前者在承袭时按原爵承袭,后者承袭的时候要比照被承袭者的爵位降一等承袭。宋朝无世袭罔替的例子。除世袭爵位外,很多封爵只是终身爵,身死爵除。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万户到二百户,共十四等。食邑数字只是虚衔,唯食实封才可以领取相应的补贴。实封最多千户,少者百户,每户每月折钱二十五文,随官俸发给,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颇低。
元朝
元朝,王爵唯皇族、蒙古贵族可封,宗室封亲王、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其馀国公等爵封赐甚滥。
明朝
明朝,王爵为皇族专享(开国诸大将死后有追封郡王者),皇族封爵均世袭罔替: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诸子则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亲王岁禄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由于这种世袭罔替的制度,导致后来出现举国一岁之入不能偿宗室岁禄的局面,远支宗亲将军、中尉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狱求饱者。另有公、侯、伯三等爵专授功臣,三等爵只能世袭,也有终身者。
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两种。
宗室爵
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至三等镇国将军、一至三等辅国将军、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十四级,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
除了清初受封的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雍正时怡贤亲王、同治时恭亲王、光绪时醇亲王、庆亲王共十二个王可以世袭罔替外,其馀宗亲世爵只能世袭。
宗室爵俸禄: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功臣世爵
干隆十六年定制,功臣世爵为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
功臣世爵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
二等公685两
三等公660两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
一等侯610两
二等侯585两
三等侯560两
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
一等伯510两
二等伯485两
三等伯460两
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
一等子410两
二等子385两
三等子360两
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
一等男310两
二等男285两
三等男260两
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
一等轻车都尉210两
二等轻车都尉185两
三等轻车都尉160两
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
骑都尉110两
云骑尉85两
恩骑尉45两
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
闲散侯230两
伯品级世职205两
子品级世职180两
男品级世职155两
轻车都尉品级世职130两
骑都尉品级世职105两
云骑尉品级世职80两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清朝的封爵,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中华民国成立后,废除了一切世爵制度。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98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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