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
(1)销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20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回。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20万元。
(2)由于收款人金达公司被解散,导致企业所欠金达公司的一笔金额10万元的货款无法支付,经批准予以处理。
(3)向乙公司转让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一次性收取使用费20万元并存入银行,且不再提供后续服务。
(4)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80万元,款项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万元。
(5)经评估,认为一项专利权发生减值,提取减值准备20万元。
(6)以存款支付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营业外支出5万元。
要求:
(1)逐笔编制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写出明细科目)。
(2)计算甲公司4月的营业利润。 展开
一、分录:
借:应收账款 21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万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30.6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20万元
借:坏账准备 10万元
贷:应收账款 1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93.6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万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13.6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万元
贷:原材料 5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万元
贷:资产减值准备 20万元
借:管理费用 20万元
财务费用 10万元
营业外支出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35万元
二、4月的营业利润=180+20+80-120-50-20-20-10=6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