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廉租房申请机构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廉租房。
二、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材料:到指定地方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三份证明材料:
①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②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③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十四条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第十五条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
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
推荐于2018-03-28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之内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水平的;
(3)无房户或现住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户住房面积低于45平米)。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或人均经济收入在低保2.5倍之内的证明(所在单位或社区调查证明);
(3)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产权证、安置房、廉租房、公房、单位房);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结婚证、供养关系等)。
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向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后,报街道办事处、民政、房管等部门核准审批。
2015-11-20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的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或镇一级人民政府出具;
4、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
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1)承租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出具相关证明;如已参加房改购房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自住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已出售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证明;
(3)拆迁户应提供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协议附件;
(4)租住宗教产住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的,应提供产权单位证明;
(5)1983年12月17日前承租私房的,应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协议或合同;
(6)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依据,报房管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7)1999年6月1日前因房屋拆迁、1997年1月1日前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
(8)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
6、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或证明;
8、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