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抑郁症的狂躁抑郁症-诊断标准
对躁狂抑郁症的诊断,世界各国的精神病专家与学者发展出多种细致的操作性诊断标准系统。这里我们介绍的诊断标准参照了ICD-10和DSM-IV。对广泛接受了的基本框架作一简单介绍。
诊断躁狂抑郁症,首先要确定病人的症状表现符合情感障碍发作的诊断标准:是否躁狂症发作或抑郁症发作?抑或是混合型发作。再根据病程与病史作出躁郁症型与亚型的诊断。诊断过程必须包括细致的鉴别诊断,排除其他精神与躯体疾病或药物与治疗等导致类似发作表现的可能。具体的情感障碍发作诊断标准如下:在一明确时段里不正常地,持续地情绪高涨或易激惹。持续时间至少一星期(如严重到必须住院,则不必达到一星期〕。在情绪异常期间持续表现下列症状三项以上并达到显著的程度。如果情绪表现是易激惹,则需四项以上症状。
过分自诩和夸大观念
对睡眠的需要减少而少眠
言语增多或感觉必须得说话
联想增速或主观体验思绪奔逸
注意易于转移或被分散目的性活动增多或言语运动性兴奋
无节制地取乐而不计后果,行为冲动(比如:无限购物,性猎奇,或愚蠢的投资〕症状表现不符合混合型发作的标准。
严重程度标准:情绪紊乱严重到影响工作,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或必须住院以防止其伤害自己或他人;或具有精神病的特征。
排除诊断标准:症状表现并非某一物(如:毒品,药物,或其他治疗措施〕的直接生理效应;也不是某一其他医学状态(如,甲状腺机能亢进〕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