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的历史沿革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 年10 月,原名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津体改委字(1992)44 号”文批准,由原天津油漆厂作为发起人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主要从事涂料及颜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997 年2 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0 号”文审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第52 号 ”文审核批准,本公司内部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注册资本222,147 ,539.00 元。
2003 年8 月4 日,本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原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塔有限)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约定本公司以除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余额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灯塔有限所拥有的五号热源厂、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和五号热源厂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置换;同时本公司与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部分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收购津滨发展所持有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75%的股权。 2003 年12 月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3]53 号《关于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文件,批准本公司上述资产重组方案。
2004 年1 月16 日,本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资产重组方案,确定以2004 年1月16 日为资产置换交割日,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名称变更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 号。
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于2005 年11 月14 日完成,原大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由原来的113,293,339 股变为股权分置改革后90,11 8,369 股,股份持有比例由原来的51.00%下降为40.57%。由于持有的部分股份于2006 年被拍卖,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原大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下降为84,118,369 股,持股比例为37.87%。
2007 年2 月7 日本公司原大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已被冻结的“滨海能源”发起人全部股权84,118,369 股,抵偿给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7 年6 月6 日股份过户完成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90,118,369 股,持股比例为40.57%。2007 年9 月20 日天津 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减持本公司股份2,437,868 股,减持后截止2007 年1 2 月31 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7,680,501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9.47%,其中限售股79,010,993 股、流通股8,669,508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