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文秘和督促查办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
(二) 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工青妇等工作。
(三) 计划财务科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和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各项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住房资金(含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参与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四) 房地产业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屋权属管理;负责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转让、出租、拍卖等的管理,统一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市房地产评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管理经营直管公有住房,指导自管公有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私有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审批和城镇居民的解困解危工作;负责非住宅公房管理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全市房屋统计工作。
(五) 技术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和住宅建设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并对从事房屋修缮的企业进行资质管理;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危旧房屋改造工作;负责城市住房有关的技术工作。
(六) 法规监察科
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房地产业的产业政策、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房地产系统的法制建设者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房地产纠纷仲裁工作。
(七) 房改工作科
研究拟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租金价格和公积金缴交率;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审批工作。
2024-12-20 广告